産權明晰是對科研人員最大的激勵
- 發佈時間:2014-12-06 02:29:49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王澎王世慶
曾經聽某企業老總講企業的健康運營之道,其中講到的激勵機制令人印象深刻。記得他是這樣説的:獎勵不等於激勵。給員工漲500塊錢工資、發5000塊錢獎金,這是獎勵;而如果企業老闆能給優秀員工打盆洗腳水,親自蹲下給洗洗腳,這就是激勵,能夠極大地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當然這只是句打趣的玩笑話,卻足以表明激勵的實際意義往往比單純的獎勵更要深遠。
在育种家眼裏,40%乃至更高的科研成果權益比例,給出的不僅僅是獎勵,更深層次的是對育种家的激勵。正如談及此話題時,北京市農林科學院玉米研究中心主任趙久然説:“我們不是為了金錢,而是有著更遠大的目標。我們的育種是以需求為導向的,既要滿足生産需要,又要滿足企業需求,科研的價值才能實現最大化。”
以科研單位和高校為基礎的育種研發體系已經有很多年的歷史了,取得的研究成果也很多,但是卻沒有全部轉化到實際生産應用中,還有很大一部分科技成果依然留在科研單位和高校內。此次種業科研成果確權推介交易活動,為這些科技成果找到“好歸宿”牽了一條“紅線”。親兄弟明算賬,科技成果權益比例明確後,企業的資本有的放矢,科研院所和高校掌握的科技人員在為國家種業作出貢獻的同時,還能得到相應的經濟收益,一舉多得。確權是成果公平分配的保證,也是科研單位與企業開展深入合作的新起點。平臺的建立為國家制定法律法規,開展科企合作開闢了一塊“試驗田”,“遊戲規則”的廣泛認可併合理實施,是企業和科研院所大展拳腳的有效保障。
此次科研體制改革所涉及的權益比例,從原來的不低於20%提高到不低於40%,“讓利”幅度不言而喻,這彰示著種業改革已經跋涉在深水區。深水行舟,更需克難,如土地確權一般,種業科研成果的“賦權”更要不斷探索嘗試。佔有權、使用權、處置權、收益權……把權利歸之於付出辛勤勞動的科研人員,種業的創新動力才能從根本上被激發出來。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