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點評20141206
- 發佈時間:2014-12-05 20:29:34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附加費不能是筆糊塗賬
每一噸生活用水的價格裏,有公共事業費、排污費等“附加費”;每度城鄉居民電價裏,至少包括5種“附加費”,各地規定普遍佔電價的5%左右;而在海南等一些地方,一升汽油的售價裏,還有1塊多錢的“車輛通行附加費”……新華社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劉尚希用了三個不透明,來概括附加費存在的問題。一是規則不透明,到底收了哪些不透明,決定程式不透明。二是收了錢怎樣用也不透明,合理收的“附加費”也成了糊塗賬。三是一些收費還沒有全部納入預算監管。值得注意的是,國務院常務會議最近明確,加快推進價格改革,更大程度讓市場定價,同時實施普遍性降費。相信,更透明的收費已經離我們不遠。
上海市流通經濟研究所所長汪亮介紹,近年來,隨著供電、供水等公用事業市場化,各地普遍存在一些本應“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附加費用,正通過種種手段用來補貼企業。由於管理混亂,附加費的徵收還滋生了尋租空間,暗藏著腐敗,一個形象點的説法是:收費立起來,幹部倒下去。
依法收費也要依法透明
日前,山東交通部門宣佈,2014年底到期的15條(段)高速公路將繼續收費,主要理由是償還銀行貸款。山東並非首個推遲收費時限的省份。目前,全國10萬餘公里的高速公路中90%以上要收費。專家估算,全國高速公路一年收費在4000億元以上。新華網
西安政治學院學者傅達林為此撰文指出,公眾反對的不是收費,而是不透明的收費。如果離開程式正義的基石,如果投資、收費、還貸、盈利、開支等無法在公開透明中澄清,即便有立法的總體性授權,高速收費也很難走出爭議。應按資訊公開的要求,將貸款、還款和收費資訊全部公開。不能像一些地方,一邊是政府口中的修路“債務賬本”,一邊卻是人浮於事,大量資金被閒置,甚至被挪用於建樓堂館所等。對於經營性高速公路來説,應該厘清其中的出資比例,國有部分還清政府貸款之後,就應當讓路於民、讓利於民。至於民間資本部分,應遵照盈利與出資的比例確定合理的收益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