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對會議費實行項目化管理
- 發佈時間:2014-12-05 19:30:58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株洲市將市直機關會議分為三類,不同會議類型適用不同的審批程式。將會議費的支出範圍和標準作為會議費預算安排的硬杠杠,超出範圍一律不準列支。
本報訊今年以來,湖南省株洲市財政部門探索開展了市直機關會議費項目化管理試點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截至10月底,全市共完成會議費支出1302.9萬元,較上年同期節約近50%。
該市首先建立了職責分明,環環相扣的市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職責體系。市財政局負責制定或修訂市本級會議費管理辦法,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按規定對各單位報送的會議計劃進行會簽,審核會議經費預算;對會議費支付結算實施動態監督;對各單位報送的會議年度報告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完善相關制度,提出加強管理的措施;按規定負責定點飯店的政府採購及管理。各預算單位負責制定本單位會議費管理實施細則;負責本單位年底會議計劃編制並按程式審批;負責編制本單位會議預算並按規定管理、使用會議費,做好相應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為提高管理效率,根據會議性質、會議規模、參會人數等因素,株洲市將市直機關會議分為三類,不同會議類型適用不同的審批程式。其中,一類會議由市委、市政府審批;二類會議按法定程式審批,沒有相應法定程式的由市委辦、市政府辦審批;三類會議由單位領導辦公會或黨組(委)會審批。同時明確,要嚴格把好審批關,通過加強會議的審批,著力控制開會次數、規模、參會人數以及召開會議形式等,優先利用單位內部會議室、禮堂、培訓中心等資源作為會議場所,積極利用電視電話、網路視頻等資訊化手段,降低會議成本,提高會議效率。
株洲市還將會議費的支出範圍和標準作為會議費預算安排的硬杠杠,明確規定會議費的開支範圍為住宿、伙食、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內容,超出範圍一律不準列支。同時,對會議費開支實行綜合定額控制,嚴控總額,允許各項費用調劑使用。其中,一類會議不超過540元/人·天,二類會議不超過460元/人·天,三類會議不超過400元/人·天。
為加強會議費監管,株洲市財政局要求市直機關必須將非涉密會議的名稱、主要內容、參會人數、經費開支等情況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逐步向社會公開。同時,要求一級預算單位每年3月底前,將本級和下屬預算單位上年度會議計劃和執行情況匯總後報市財政局,由財政部門進一步對會議費安排使用的總體情況進行分析,發現存在的問題,研究完善管理的對策,形成不斷加強市直機關會議費管理的良性迴圈。(陳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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