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進一步加強會議費管理
- 發佈時間:2014-09-17 08:27:06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王斌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財政廳近日出臺多項措施,進一步加強會議費管理,精簡會議經費支出。
一是強化會議的審批管理。一、二類會議的召開,必須經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審批。在審批前,需經自治區財政部門就其參會人數、天數和開支安排等,按照會議費管理的有關要求進行審核。三類會議的召開,各單位須就其參會人數、天數和開支安排,報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審批。
二是嚴格會議費預算管理。對於一、二類會議,自治區財政廳根據各單位每年11月底前報送的下一年度會議計劃,編制下一年度會議經費預算。
三是加強會議費支付管理。自治區改革現行的會議費支付辦法,將自治區本級一、二類會議費由原來的辦會單位支付改為自治區財政直接支付賓館的辦法。對於超標準的支出,自治區財政一律不予支付。
四是實行定點賓館管理。自治區通過政府採購確定定點賓館,全區各類會議必須在定點賓館召開。定點賓館實行動態管理,每兩年招標一次,並對定點賓館各項服務進行考核和監督。定點賓館一經確定,必須按照自治區會議費管理辦法執行。
五是大力倡導召開視頻會議,降低會議成本,提高會議效率。能以視頻會議方式召開的,儘量召開視頻會議。
六是強化監督和問責。建立和實施會議公示制度。自治區財政廳對會議費報批、審核進行監督管理。強化對會議費的監督和責任追究。
七是嚴格執行會議活動的禁止性規定。明確提出對會議活動的12條禁止性規定,包括不得向參會人員收取會議費;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屬機構、企事業單位、各地轉嫁或攤派會議經費;嚴禁各單位借會議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套取會議費設立“小金庫”;嚴禁在會議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會議會場一律不擺花草,不製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嚴禁提供高檔菜肴,不安排宴請,不上煙酒;不得使用會議費購置電腦、影印機、印表機、傳真機等固定資産以及開支與本次會議無關的其他費用;不得組織會議代表旅遊和與會議無關的參觀;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發放紀念品;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