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報送2014年工程造價諮詢統計報表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4-12-05 15:30:51 來源:住建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國務院有關部門,總後基建營房部工程局:
根據《國家統計局關於批准執行工程造價諮詢統計報表制度的函》(國統制[2014]96號)(見附件1),為做好2014年工程造價諮詢統計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加強和完善服務業統計的要求,結合工程造價諮詢企業的實際情況,2014年,我們對《工程造價諮詢統計報表制度》(以下簡稱《制度》)(見附件2)進行了修改和完善,細化了工程造價諮詢其他業務收入等相關統計內容,請各地區、各行業按照《制度》要求,認真做好本地區、本行業取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造價諮詢企業資質的企業統計報表工作。
二、請督促取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造價諮詢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軍隊系統的除外),在工程造價諮詢企業、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http://www.ceca.org.cn)上,登錄工程造價諮詢統計報表系統,填報2014年度《工程造價諮詢統計報表制度》要求的各項統計指標,並對本企業上報統計數據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網上報送成功後,列印報表,加蓋企業公章,于2015年2月28日前報送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行業主管部門。
三、各地區、各行業應及時對企業網上填報的數據進行審核,確保企業上報統計數據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審核完成後,通過工程造價諮詢統計報表系統列印本地區、本行業數據匯總表,加蓋公章,將數據匯總表和2014年工程造價諮詢企業統計工作總結一併于2015年3月31日前報我部標準定額司。
四、軍隊系統管理的工程造價諮詢企業向總後基建營房部工程局上報統計數據及書面報表。請總後基建營房部工程局于2015年3月31日前將統計數據電子版及書面匯總表報送我部標準定額司。傳遞數據和報表應遵守有關保密規定。
五、各地區、各行業在工作中遇到的具體問題,請及時與我部標準定額司及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聯繫。
聯繫人及方式:
(一)部標準定額司 李 萍
電話:010-58933231
(二)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 席小剛
電話(傳真):010-68331131
郵箱:ceca@ceca.org.cn
附件:1.國家統計局關於批准執行工程造價諮詢統計報表制度的函(國統制[2014]96號)
2.工程造價諮詢統計報表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