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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當股東 兩種模式試出啥效果

  • 發佈時間:2014-12-05 04:29:31  來源:四川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崇州和大邑全省率先試點“財政投資形成資産轉化為農民財産性收入”

  如何通過財政投資形成的資産增加農民財産性收入?

  解決財政投資的産權問題是前提,如何讓農民持續增收是關鍵。

  我省率先進行試點的崇州,正探索一條從股權量化到經營管護的完整模式;而緊挨著崇州的大邑縣,也於今年進行了相應試點。兩種模式,依託當地具體情況,為我省進一步擴大試點範圍探索了兩個可以借鑒的模式。

  A

  崇州模式

  項目=財政投資+村民募資認股村民分享烘儲中心項目收益

  “同樣是紅本本,股權證比結婚證都重要。”11月30日,青橋育秧烘儲合作社的會議室內,今年49歲的崇州市青橋村村民郭群琪領到了一筆分紅,1236元。這筆錢,是財政資金投入建設的青橋村糧食烘儲中心運作三個月來的收益分配。

  “明年項目整體建設完成,分紅將是這次的3倍。”該合作社的理事長羅巡虎信心滿滿地表示。

  去年底,“財政投資形成資産轉化為農民財産性收入”試點正式在崇州啟動,省級財政劃撥2000萬元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到崇州市的隆興鎮和燎原鄉,主要用於建設渠道、道路,以及土地平整、生態土田埂修復等多項建設任務。

  “但老百姓卻希望能借財政資金解決心頭一大‘隱痛’。”羅巡虎介紹,以隆興鎮的青橋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為例,該社有1000多畝地,收穫季節每天要收4萬斤糧食。“以前都是獨門獨院曬糧,現在規模化經營,行不通了,只好拉到國儲公司進行烘乾和存貯。去年村里拉過去,對方根本忙不過來,只好又拉回來,由於濕度不達標,本來1.3元一斤,只能賣1元一斤,損失不小。”

  為什麼不用財政資金建一個自己的糧食烘儲中心呢?

  用財政資金建烘儲中心,産權怎麼劃分,怎樣管理經營,是一個現實問題?“為了提高農民參與及後期管護的積極性,農發項目要求村民自籌部分資金。但村民是否參加募集,自籌多少並不強求。”崇州農發辦主任李永祥表示。

  這種情況下,崇州採取了募股制。根據評估,烘儲中心項目完成共需投資598萬元,其中,財政補助438萬元,還需農民自籌資金160萬元。

  在青橋村土地合作社內,首先面向全體509戶社員發佈自籌資金募股公告,160萬元自籌資金按照全社1180畝土地分攤,每畝土地可認購1355元。若首次募集資金不足,則繼續第二次、第三次募集,第二次開始不限制認股數量。

  青橋村在第一輪募集後,509戶中只有89戶參與募集,其餘自願放棄。64歲的青橋村村民付忠群很看好烘儲中心,第一次募集,按照自家的田畝數,她只能認購12700元的股份。第二輪募集開始,付忠群迅速增資到10萬元。該項目所需的160萬元也在第二輪募集中全部被認購。其後,89戶認股社員單獨成立新的股份合作社:青橋育秧烘儲合作社。

  值得關注的是,募股制規定,不願出資的村民,視為自動放棄對財政資金投資部分的收益享有權。付忠群認購10萬元股份,佔160萬元自籌部分的6.25%,按此比例,包括財政投入後烘儲中心整體資産598萬元中的6.25%股份歸付忠群所有,分紅同樣按此比例。

  新合作社獨立運作,89個股東都有股權證,詳細標明瞭自家的股份,然後按照烘儲中心的業績,每年定期分紅。

  新建的烘儲中心也效果明顯,今年入秋以來,崇州連日陰雨,但青橋村收穫的600多噸糧食悉數烘乾入庫,絲毫不受影響。

  點評

  西南財大財稅學院副院長李建軍表示,崇州模式適用於以農業合作社為經營主體,同時對特定農業經營性基礎設施有需求的地區。比如一個地區需要大型農機設備、農業植保服務,就可以通過財政資金投入建設,並成立農機合作社、農業植保合作社對財政投入的資産進行經營,不僅為農民帶來穩定長效的收益,同時還能切實幫助當地農業生産。

  B

  大邑模式

  為龍頭企業量身定制基礎設施合作社所有社員分享租金

  “拿這筆錢給企業做嫁衣,企業過得好了,農民也有錢賺。”大邑縣農發辦主任杜寧儀介紹。

  在崇州的試點啟動之後,今年成都市級財政又安排600萬元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在大邑縣青霞鎮也啟動這一試點,只不過大邑打起了龍頭企業的“主意”。

  大邑縣青霞鎮的龍居社區和洞口社區,共有村民107戶,土地1200畝。這些土地全部入股成立了龍居土地整理合作社,再以合作社為依託,將土地整體流轉給當地龍頭企業成都萬良菌業有限公司。該公司主要從事野生菌類的種植,同時擬建以菌文化為主題的菌博園,園內建立以林下野生菌種植為特點的旅遊休閒度假區。“社員們都到公司裏打工了,不再從事農業生産。”杜寧儀錶示,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利用財政投資增加農民的財産性收入成為難題。

  萬良菌業有限公司的林下種植和旅遊項目正在建設過程中,對道路、渠道、廠房、水體改造等基礎設施建設需求極大。在與企業協商後,以龍居土地整理合作社為主體,利用財政下達的600萬元,按照企業的需求進行基礎設施建設。“按照他們的需求建設,然後合作社收租金,再分給農民。”

  不同於崇州募股才能受益的制度,青霞鎮對於用這600萬元建設而成的基礎設施,專合社將採用共用制的方式進行股權量化,即將財政補助資金形成的資産在全社按人頭進行量化分攤,體現利益共用。

  項目建成後前三年,企業向專合社租賃這些基礎設施,並按照財政投入額度的2.5%、3%、3%的固定比例交付租金。

  從項目實施的第4年起,隨著企業實力的進一步增強,將採取固定性租金和成長性租金兩種形式支付租金。固定性租金不低於財政投入額度的3%;假設企業第四年營業額增長10%,租金相應的增長2%。“這種方式不但能幫助企業成長,還能為農民帶來長久的、成長性的收益。”杜寧儀錶示。

  大邑縣青霞鎮試點項目預計明年7月完工,屆時或將為參與項目建設的107戶農戶,每年增加財産性收入16.75萬元,戶均增收1565元。

  點評

  李建軍表示,大邑模式適用於有龍頭企業帶動産業發展的地區,通過按需定制,促進企業發展的同時,加強了農民與企業間的利益聯結機制,讓農民不僅有土地流轉租金,同時也能分享企業發展的成果。

  □本報記者 陳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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