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寶被判賠王老吉300萬元
- 發佈時間:2014-12-04 00:31:45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新華社北京3日電】備受關注的王老吉訴加多寶虛假宣傳糾紛案3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法院判決加多寶方面立即停止使用含有“加多寶涼茶連續7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等用語的廣告,在指定媒體上連續七日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並且賠償王老吉方面300萬元。
對於起訴,被告加多寶方面辯稱,涉案廣告並未給二原告造成直接損害,加多寶方面連續多年使用王氏後人授權的涼茶秘方和生産紅色罐體涼茶産品,享有合法權利,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法院審理後認為,相關機構出具的2007年至2011年《統計調查資訊證明》中顯示獲得全國罐裝飲料市場銷售額第一名的是加多寶集團生産的王老吉牌涼茶,涉案廣告語將《統計調查資訊證明》內容進行人為選擇編排後表達為“加多寶涼茶連續七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等,這裡的“加多寶涼茶”如果理解為加多寶品牌的涼茶則與品牌的歷史不符,因為加多寶集團在2012年之前使用的是王老吉商標,加多寶品牌是自2012年才開始獨立投入使用,並無七年之久,因此,涉案廣告語的表達方式不真實。
法院認為,涉案廣告語將王老吉商標有意識地進行忽略,其真正的用意是將凝結在王老吉商標中的商譽轉移到加多寶商標之上,該行為不當地利用了原屬於王老吉商標中的商譽,侵害了二原告的正當利益。法院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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