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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險保障範圍是否越大越好?

  • 發佈時間:2014-12-03 02:32:38  來源:鄭州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重疾險

  保障範圍是否越大越好?

  欄目主持:吳幸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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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

  網友“心如止水”在TOP理財微信(ZZWBTOPlicai)上留言:最近,想給自己補充一份重疾險,可連續查閱多家公司的重疾險後發現,不同産品的保障範圍各不相同,有的産品保障30種、40種重大疾病,有些甚至保障50種重大疾病。是不是保障範圍越大越好,購買重疾險時應注意啥?

  答

  中國人壽鄭州分公司保險專家:重疾險,是指由保險公司經辦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惡性腫瘤、心肌梗死、腦出血等為保險對象,當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時,由保險公司對所花醫療費用給予適當補償的保險。

  近年來,隨著各種重大疾病發病率的升高,消費者對重疾險的關注度逐年升溫,購買重疾險的消費者越來越多,保險公司也適時推出多款産品滿足不同消費者的需求。很多消費者在購買重疾險時都會想,既然是預防以後得大病時經濟上有所保障,那當然購買保障範圍多的品種比較好。實則不然。

  目前,市場上的重疾險保障疾病種類從7種到40種不等,有的甚至達50多種,但對個人而言,並非保險責任的範圍越廣越好。因為重疾險的保險費是保險精算師按照該險所含各種疾病的發病比率等各種指標綜合得出的,保障的病種越多,保費自然越高。對於具體的投保人來説,有些疾病的發生率幾乎為零,或者他們原先購買的意外險中已經能夠保障到的某些創傷類疾病,那麼再去購買有交叉保障項目的重疾險,等於是浪費金錢,增加自己的負擔。一般而言,選擇重疾險時最重要的是考察條款中是否包含了常見的心血管、器官性和老年性疾病,有了這三大類,基本上就滿足了一般投保人的保障需求。

  此外,重大疾病險的本質作用是為了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的出現。保險公司已經把能保的疾病以及罹患疾病的程度規定在保險合同條款中,只有在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障範圍內才能獲得賠付,並非保所有大病。因此,消費者在購買重疾險産品時,一定要看清楚保險合同條款規定的保險責任範圍,同時應向保險公司告知既往病史,以免將來理賠時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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