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三年內完成用工分配改革
- 發佈時間:2014-12-02 21:29:41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遼寧省省屬企業深化勞動用工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有了時間表。11月20日,遼寧省國資委發佈出臺的《關於深化省屬企業勞動用工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今年全面啟動省屬企業深化勞動用工和分配製度改革工作,2015年取得明顯進展,到2017年省屬企業市場化收入分配和勞動用工管理體系全部建立。
據介紹,近年來隨著市場環境的變化,遼寧省屬企業用工分配方面存在的體制機制問題逐漸顯現,影響了企業發展活力和競爭力。深化遼寧省屬企業用工分配製度改革,意在構建市場化用工分配機制,進一步提高企業競爭力和活力,為全面實現遼寧國資國企改革目標提供有力保障。《意見》明確提出,推動用工契約化管理,實現員工能進能出。企業招錄員工,全面推行公開招聘制度。招聘資訊應面向社會公開發佈,不得設置歧視性、排他性錄用條件,不得降低條件定向招錄本企業職工親屬;打破身份界限,構建以崗位管理為基礎、以合同管理為核心的契約化、市場化用工管理機制;構建員工正常流動機制,暢通員工退出渠道。《意見》要求,要打破原有身份界限,推進以崗位管理為基礎的職業發展通道建設。建立企業管理人員選聘、考核、獎懲和退出機制,加大企業各級管理人員市場化選聘比例。加強崗位管理,建立以能力和績效為導向的選拔任用機制,強化管理人員績效考核,將績效考核結果與職位升降和薪酬調整緊密掛鉤,努力實現“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讓”;合理增加管理人員市場化選聘比例,建立退出機制。《意見》還提出,要堅持效益決定分配的原則,合理確定同企業競爭能力相適應的員工收入水準。規範企業內部分配行為,理順內部收入分配關係,逐步建立反映勞動力市場價位、與企業經濟效益和個人績效緊密掛鉤的員工工資決定及正常增長機制。加強工資總額能增能減機制建設,制定企業內部工資總額預算管理辦法,切實做到工資總額與企業效益緊密掛鉤;推進薪酬制度改革,進一步優化薪酬結構,合理設置基本薪酬和績效薪酬的比重,切實解決部分崗位收入“該高不高、該低不低”問題;加大對關鍵人才的激勵力度,根據企業發展戰略、行業特點,依法依規建立關鍵人才中長期激勵機制;以實際貢獻為評價標準,建立科技創新人才薪酬激勵制度。
目前,遼寧省省屬企業正按照《意見》的目標要求,著手制定本企業深化用工分配改革方案及具體措施。(遇樹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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