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存款保險是金融改革的必由之路
- 發佈時間:2014-12-02 15:42:00 來源:南寧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醞釀21年之久的存款保險制度“破繭”。30日晚間,央行、國務院法制辦發佈《存款保險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徵求意見期限為30天。意見稿明確,存款保險最高賠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超出部分依法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産中受償。央行稱,據去年底的存款情況測算,50萬元的最高償付限額可覆蓋99.63%的存款。
存款保險漸行漸近,終於步入實質性推進階段了。從意見稿的內容來看,跟之前媒體報道的相差不大,基本符合業內預期。50萬元的賠付限額,看似不多,卻基本覆蓋了絕大多數人,可以起到托底效果。而且,儲戶為了分散風險考慮,可採取雞蛋不能放在同一個籃子裏的原則,將存款分佈在多個銀行裏,如此即可降低風險,避免財産過度集中而嚴重受損。
我國金融業改革正在加快,諸如放開銀行進入門檻、利率市場化,以及網際網路金融的衝擊等,均會加劇銀行業競爭,降低銀行利潤率,促使銀行業告別暴利時代,回歸至市場平均盈利水準。部分實力較差、管理水準欠佳的金融機構,則要面臨生存危機,在不遠的將來,銀行破産倒閉或將司空見慣。如此,對於廣大儲戶來講,錢存在銀行裏就不再絕對安全,一樣會有血本無歸的可能性。
在市場經濟體制裏,金融機構佔據核心地位,銀行被稱為“萬業之母”,與所有行業、所有人的利益息息相關。而且,我國民眾的儲蓄率非常高,老百姓有存錢的習慣,對銀行的信任度也非常高,認為銀行不會倒閉的思維早已根深蒂固。事實上,由於政府出於穩定社會的角度考慮,一直實行的是國家隱性擔保的方式,以國家信用為銀行背書,承擔起了無限托底的責任,這才是銀行和儲戶都不怕倒閉的根源。
可這麼一來,銀行和儲戶就降低了風險意識,反而不利於風險控制,實際上是縱容金融風險。而且,由於部分民眾缺乏金融常識,容易盲聽盲信盲從,一有風吹草動就集體擠兌,會影響金融機構的正常經營。因此,從規範金融機構控制風險,保護儲戶利益的角度出發,推行存款保險乃是必由之路,也是金融市場化改革的標準配置。
如此,則可以提醒儲戶注意存款風險,不要完全寄託在政府身上,而是遵循市場規則,由保險基金負責賠付損失。對於金融機構而言,則要擺脫對政府托底的依賴性,加強資本風險控制,同時,通過繳付存款保險保費的方式,將風險轉嫁給保險基金。可見,存款保險制度的意義非常重要,對於推動金融市場化改革,穩定經濟發展,保障儲戶利益均具有很大效用。 ■江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