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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投毒案下週一二審 被告:若能回到初見時多好

  • 發佈時間:2014-12-02 06:52:00  來源:東方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發生於去年4月1日的復旦投毒案有了新消息。昨天,記者從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獲悉,法院初定於12月8日二審開庭審理復旦投毒案,最終開庭時間將以正式公告時間為準。

  今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復旦投毒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林森浩為泄憤採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殺人,致被害人黃洋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予懲處。

  判決書中寫道:“被告人林森浩因瑣事而採用投毒方法故意殺人,手段殘忍,後果嚴重,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林森浩到案後雖能如實供述罪行,尚不足以從輕處罰。辯護人建議對林森浩從輕處罰的意見,亦不予採納。”一審宣判後,被告人林森浩委託辯護律師提起上訴。

  昨天晚上,記者聯繫到林森浩的代理律師唐志堅。據悉,整個上訴狀的內容僅僅300余字,簡潔明瞭:“上訴人沒有殺害被害人黃洋的故意,被害人黃洋所飲入的二甲基硝胺的劑量能否直接導致被害人死亡的事實不清,認定上訴人構成故意殺人罪的事實認定錯誤,請二審法院予以改判。”據唐志堅律師介紹,林森浩一直以來都表現出了極大的悔意,也曾手寫過書信向黃洋的父母進行道歉:“具體的內容我已記不清,但他寫了下跪求原諒,説如果還能回到初見的時候多好。”

  記者看到了林森浩手寫道歉信,其部分內容為:“人生若只如初見,那該有多好,那時黃洋跟我都信心滿滿,在各自的夢想道路上拼搏著……”,“事到如今,我也只能很蒼白地説,對不起,叔叔阿姨!給你們跪下謝罪!希望你們平安,希望你們保重身體,也希望你們能諒解我的靈魂!”

  記者多次嘗試聯繫林森浩的父親及黃洋的父母,但電話均無法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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