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也要以“法”治“暴”
- 發佈時間:2014-12-02 00:33:50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家庭暴力是全球性的問題,最近20多年來,在中國曾一直被看做“私事”的家庭暴力也越來越多地引起關注。
聯合國駐華協調員諾德厚表示,家庭中的暴力行為不僅傷害了每一位家庭成員,也給社區和社會帶來了極為負面的影響。“全球證據顯示,家庭暴力將造成經濟、社會和情感方面的損失,並進而導致長期傷害。但如果各方能共同努力,打破陳舊觀念、消除性別歧視、幫助家庭更好地應對日常壓力,並建立完善的法律和保護體系,相信這一問題終將得到解決。”
據了解,全球已有125個國家將多种家庭暴力形式定為刑事罪行。近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就《家庭暴力防治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是中國婦女權利立法的大事件。
徵求意見稿規定: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實施的身體、精神等方面的侵害。本法所稱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具有家庭寄養關係的人員之間的暴力行為,視為家庭暴力。
專家指出,婦女、兒童、老人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人,家庭暴力的主要形式包括侮辱謾罵、毆打、限制人身自由、強迫性生活、經濟控制等。2010年,全國婦聯和國家統計局聯合組織開展的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數據顯示,在整個婚姻生活中遭受過來自配偶的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的女性佔24.7%,我國家庭中有33.5%的女童和52.9%的男童近一年來遭受過父親和母親的體罰,我國家庭內65歲以上老年人虐待發生率為13.3%。
應看到,在立法倡導之外,國人反家庭暴力意識的提高托舉了這部法律。令人驚喜的是,公眾反應顯示,越來越多的人已經知道要對家庭暴力説不。
我們在通過立法方式治理家庭暴力的過程中,必須同時要從不同角度出發,做好相關的社會性的宣傳教育工作。譬如,站在家庭成員家長一方的角度,就要做好對家長的宣傳教育工作。教育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讓家長充分認識到打罵自己的孩子就是家庭暴力的具體表現,這將是法律所不允許的。但是,在我國,由於受到“不打不成器”“棍棒底下出孝子”等傳統落後思想的影響,有很多家長至今還把打罵孩子當做家長的自然權利。
問題:
◇家庭暴力傷害了誰?(相關方究竟有哪些?)
◇如何讓家暴不再成為家庭隱私?◇家暴形成在怎樣的生態環境中?◇誰在做家暴容忍度研究?
◇家庭暴力的危害和後果由誰來承擔?
◇每個人的家暴傾向在哪些地方有所表現?
連結:
據悉,目前美國50個州都制定了反家庭暴力法律。在聯邦層面,國會先後制定了《兒童虐待防治及收養改革法》《家庭暴力預防和服務法》《援助遺棄嬰兒法》《針對婦女暴力法》等。
湖北省武漢市婦聯日前掛牌成立“武漢市受暴婦女庇護援助中心”,為受暴婦女免費提供臨時食宿,並提供傾訴、情緒撫慰、緊急庇護、法律援助等服務。工作人員會對受暴婦女進行風險處境評估,如果評估結果為“高危致命危險”,工作人員將送受暴婦女到安全的場所進行庇護。
(本欄目內容由責任編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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