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茂名一處級官員濫權 致國資流失兩億元
- 發佈時間:2014-12-01 09:36:00 來源:中國青年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政府部門追討遇挫反映現實困境
這是一起特殊的“官告民”案件:為了追討因官商勾結流失的水庫、電站和土地等國有資産,廣東信宜市水務局今年將地産商岑兆榮告上法庭。
據了解,十年前,時任信宜市委常委的處級幹部張肖平在扶曹水庫電站等國企改制中,涉嫌濫用職權,不僅讓自己面臨鋃鐺入獄的風險,而且使估價2億元的國有資産以極低價格流入岑兆榮、梁均文等私人老闆腰包。
法學專家認為,近年來我國因官員濫用職權導致國有資産流失的案件屢屢發生,涉案者受刑後追討流失國資問題卻易受忽視,相關職能部門應協助支援發案地區利用好法律武器,為國家挽回更多國有資産損失。
狼狽為奸
提前通風密謀 借改制吞“肥肉”
信宜市是茂名市管轄的縣級市,屬欠發達地區。記者從茂名市檢察院獲悉,2003年初,信宜市委、市政府決定對上世紀90年代建設的扶曹水庫電站進行改制,張肖平便將消息提前透露給同學岑兆榮,商討如何共同吃下這塊“肥肉”。
多位辦案人員告訴記者,信宜不少人知道張肖平和岑兆榮是同學關係,為避免節外生枝,岑兆榮找來茂名商人梁均文合作組建富力投資公司。張肖平、岑兆榮、梁均文多次在一起討論策劃、修改電站改制方案,在不對外公開改制方案、不聘請第三方專業仲介估價的前提下,還突然在招標方案中增設高達2000萬元的保證金門檻,4家競爭對手因此出局,富力投資公司輕鬆成為唯一中標者。
官商合謀並未就此終止,在張肖平影響下,國家資源和公眾利益繼續被輸送到岑兆榮等私人老闆手中。2009年9月,張肖平以扶雲、大合兩個水電站是扶曹水庫電站職工利用工作時間建設和管理等理由為名,將兩個電站作為國有資産一併轉讓給富力公司。
此後,岑兆榮、梁均文還要求辦理扶曹水庫電站370米高程以下3135畝國有土地使用證。張肖平案一位公訴人員説,茂名市國土局曾復函信宜相關部門,稱這些土地屬生産經營性用地,需評估後進行公開交易,“但張肖平仍指使信宜水務系統部分幹部,以劃撥、無償轉讓方式違法辦理土地使用證給富力公司,僅這些土地當時市價就達約1.1億元”。
在震驚全國的“茂名腐敗窩案”曝光後,茂名檢察機關2012年介入對此事的調查。茂名市中院一審時查明,岑兆榮為答謝張肖平的“幫忙”,先後給其送了250萬元。
亂結未解
官商涉案受審 國資仍未回歸
今年年初,岑兆榮、梁均文均被判犯行賄罪,刑期分別是五年和一年零六個月;張肖平也被判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岑兆榮、梁均文認罪服法,而張肖平則提起上訴。
官商勾結導致流失的鉅額國有資産至今仍是當地幹部群眾的一塊“心病”。茂名市檢察院提供資料顯示,這些水庫電站、土地使用權總資産價值20494.34萬元。
“‘打虎拍蠅’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讓腐敗分子把吃進去的肉吐出來。”茂名一位檢察官説,如果不能追回流失的國有資産、不能剝奪涉案者的非法經濟收益,就很難有效震懾敢於濫用職權的腐敗分子。
繼續探索
民事追討受挫 期盼倒查追責
今年3月,信宜市水務局將岑兆榮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將扶曹、扶雲、大合三個電站及3135畝土地使用權返還給信宜市水務局。今年8月,茂名中院做出民事裁定稱,扶曹水庫電站改制的合同主體雙方是信宜市人民政府和富力投資公司,信宜市水務局不是涉案的合同主體,起訴不符合條件。茂名中院據此駁回信宜市水務局的起訴。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徐松林認為,官員濫用職權導致國有資産流失通常經過民事交易過程,追討流失國資需要兼顧法律效果和社會效益,不能簡單粗暴地收回或剝奪,信宜市嘗試通過民事訴訟來追討流失國資,雖然受挫但也是非常有益的探索和嘗試。
一個巧喻
好比牛被偷了 抓賊固然重要 追牛更加要緊
“這好比我們的牛被偷了,抓到偷牛賊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把牛還給我們,當地政府部門應該出頭幫群眾做好這件事。”扶曹水庫電站不少退休職工期盼有關部門繼續倒查、追責,粉碎部分人以極低價格非法獲取國有資産的奢望,有效遏制非法交易造成國有資産流失的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