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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廣告監管面臨新課題

  • 發佈時間:2014-12-01 06:14:49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依法懲處各類違法行為,加大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針對近年來一些網站違法違規發佈廣告,特別是一些關係群眾健康安全的重點領域廣告,虛假違法問題突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損害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的問題,國家工商總局等八個部門,組織開展了整治網際網路重點領域廣告專項行動,成效明顯。但整治工作中也遇到一些問題,凸顯在監管網路廣告這一新興監管領域,需要尋求新的思路與方法。

  虛假違法問題突出

  “該醫院為非盈利醫院”、“射頻熱凝靶點治療技術10分鐘治療腰椎間盤突出症六大優勢、是目前國際最先進的治療技術,治療最安全、痛苦最小、見效最快、風險最低的一種治療方法”、“門診患者滿意度達到99%,出院患者滿意度達97%以上”……

  這些極具煽動性和誘惑力的語言,皆來自湖南省岳陽市愛康醫院有限責任公司發佈在網站上的廣告。在今年國家工商總局等八部門組織開展的整治網際網路重點領域廣告專項行動中,這則廣告被定性為“虛假違法廣告”,工商機關已責令其停止發佈違法廣告,以等額廣告費用在相應範圍內公開更正消除影響,並處罰款57.1萬元。

  “該廣告內容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核準的經營性質不符,且使用絕對化用語,統計數據為當事人內部自行調查,不能提供有效依據,屬於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國家工商總局廣告司司長張國華説。

  近年來,網際網路日漸成為廣告發佈的重要載體,網路廣告呈現迅猛發展勢頭,但與此同時,其中也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例如,一些網站違法違規發佈廣告,特別是在一些與人民群眾健康安全密切相關的領域,如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藥品、醫療器械、醫療服務等,廣告的虛假違法問題突出,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損害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社會各界反應強烈。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各地工商機關共查處虛假違法廣告案件4.4萬件,罰沒款3.2億元。其中查辦網路廣告案件4034件,罰沒款3827萬元。而在2013年的消費投訴中,涉及廣告問題的投訴大增,為1.40萬件,正在成為新的消費維權熱點及難點。消費者反映的問題主要就是“誇大功效、性能,虛假宣傳”。

  專項整治凈化市場

  針對網路廣告市場中出現的問題,今年4月10日至8月31日,國家工商總局會同中宣部、國信辦、工信部、衛生計生委、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中醫藥局組織開展了整治網際網路重點領域廣告專項行動,將關係人民群眾健康安全的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藥品、醫療器械、醫療服務作為重點領域,對網際網路站,特別是大型門戶類網站、搜索引擎類網站、視頻類網站、電子商務類網站、醫療藥品資訊服務類網站、醫藥企業及醫療機構自設網站,發佈含有虛假違法內容的廣告及資訊進行重點整治。

  專項整治行動成效明顯,使網際網路廣告市場得以凈化,網際網路網站經營者守法自律意識增強。據統計,專項整治行動中,全國工商系統共檢查網際網路網站16.9萬家、監測網際網路廣告112.8萬條,查處違法網際網路廣告案件5232件,罰沒款5157萬元。其中,行政罰款最高的案件罰款數額達190萬元。

  此外,衛生計生委查處違法發佈醫療廣告及“資訊”的醫療機構501家,給予行政警告288家、停止診療科目整頓4家、行業不良記分38家、約談醫療機構72家,移送給相關部門案件245件;食藥監管總局依法處理發布虛假廣告的網站214個,集中曝光網站30個;國信辦累計處理違法廣告資訊3萬條,關閉違規網站70多家……

  經過專項整治行動,網際網路廣告違法率大幅下降。工商總局網際網路廣告監測中心數據顯示,整治後與整治前相比,網際網路廣告違法率下降9.20個百分點,降幅達50%;五類重點廣告違法率降幅為20.8%。與此同時,網際網路網站經營者守法自律意識增強,以往未收取或未嚴格審查相關廣告證明文件,為一些不具備合法資格的網站、産品提供廣告連結發佈服務的情況明顯減少。“目前,省級電視臺、報紙違法醫藥廣告大幅減少,省級廣播以及部分地市廣播無醫藥廣告的‘綠色頻率’數量逐步增多,各地醫藥廣告違法率大幅下降。”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甘霖説。

  尋求監管新途徑

  “由於網路廣告屬於新興監管領域,在管制界限、行政手段、技術支撐等方面還存在不少疑難問題,需要各有關部門協調配合共同加以研究解決,認真尋求解決問題的新思路、新方法。”張國華説。

  首先,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廣告法》制訂于1994年,缺少涉及網際網路廣告監管有針對性的規定,有些法條內容過時,使得對網路廣告這一新的廣告媒體,在監管中無章可循,常處於被動狀態。對此,甘霖表示,修訂後的《廣告法》有望在年內出臺;《網際網路廣告監督管理辦法》起草工作也已基本完成。“今後一段時間,將抓緊修訂《廣告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和《廣告經營資格檢查辦法》,進一步清理規範性文件,制定規範短信廣告等新形式廣告的管理辦法,推動我國廣告法律體系進一步豐富和完善。”

  其次,要加強網際網路網站經營者履行社會責任意識,充分發揮廣告審查員“守門員”作用。“有些網際網路網站未建立廣告承接登記、審核把關、檔案管理等廣告經營管理制度,給虛假違法廣告,特別是違法連結廣告提供了可乘之機。”張國華説,“必須切實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

  此外,由於網際網路廣告在形式、收費模式等方面與傳統廣告存在明顯區別,這給網路廣告案件查辦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難。如連結廣告的違法責任主體認定問題;廣告聯盟模式中,最終廣告發佈者的違法責任認定問題;網路違法廣告證據的固定問題;網路違法廣告費用的計算口徑問題;企業自設網站的廣告宣傳與資訊的區分問題等。對此,張國華表示,下一步,在完善法律體系的同時,八部門將繼續發揮部際聯席會議機製作用,整合監管資源,形成對網路廣告的管理合力。工商機關將強化網際網路廣告日常監測監管工作,依託廣告數據中心監測監管平臺,建立網路廣告證據固定、案件交辦、立案查處、結果反饋一體化的指揮系統,查辦在社會上有影響力的典型案件,加大打擊違法網路廣告的震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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