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之殤”怎麼有效監管?
- 發佈時間:2014-12-01 03:34:13 來源:解放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楊 群
最近,由於未依法審查申請人資料真實性、過度授信、異常交易管控不力等違規行為,7家商業銀行受到上海銀監局處罰。這讓市場再度關注到銀行信用卡業務中暗藏的問題。
截至今年三季度末,上海地區各銀行信用卡數為1.75億戶,佔全國的57%;當年消費者交易額為4.5萬億元,佔全國的51%。事實上,上海的信用卡管理水準在全國是較好的,上海的信用卡不良率僅為1.33%,比全國平均水準低0.19個百分點。但隨著發卡量的增加,信用卡的風險管理日漸成為急需正視的課題。
過於寬鬆的信用卡授信
近來,市場上多起因信用卡欠款及其風險管理缺失引發潛在風險的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比如,一家三口辦了十幾張信用卡,而且每張授信額度都較高,最終因過度透支無力還款而自殺。對於這樣的悲劇,除了持卡人自身的問題,銀行在授予、提高信用卡額度過程中過於寬鬆的做法,也值得反思。
據了解,導致信用卡風險爆發,很重要的原因是持卡人償還能力與其獲得的授信額度不匹配。有調查顯示,約16%的持卡人在一家銀行授信時,已經持有超過8家銀行的信用卡,授信額度超過月收入的30倍,個別甚至達100多倍。多頭授信、超額授信,使一些持卡人手中實際的透支額度遠超過還款能力。由於信用卡授信獲得輕而易舉,就難以防控一些人存心利用信用卡套現大量資金,最終引發風險。
這一異常現象背後,是一些銀行沒有盡職調查該客戶的還款能力、個人信用,甚至是對超額授信的縱容。有的持卡人從多家銀行申請信用卡,累加額度遠遠超過其還款能力,部分銀行對此“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有的還主動慷慨提升額度引導透支。
激勵機制帶來發卡衝動
銀行濫發信用卡、過度授信背後的動因,與業內不盡合理的考核、激勵機制不無關係。持卡人多用信用卡,銀行可以收取刷卡手續費,如果高額透支後選擇分期付款,還可以收取分期付款的手續費。因此,信用卡的發卡數量規模,成為各銀行追求的指標。特別是各分支行,發卡量是其重要的績效指標,在受理辦卡申請、資信調查和初審時就容易寬鬆操作。至於授信過多形成的違約風險,分支行則較少考慮,那是總行的宏觀控制目標。
對於銀行的信用卡部門,相比于發卡量,更看重持卡人刷卡消費量。因為刷卡後産生分期手續費,他們可以獲得更大利潤分配。因此,許多銀行推出五花八門的積分獎勵政策,鼓勵刷卡透支。
由此,在上海銀監局最新出臺的監管政策中,要求商業銀行完善激勵機制,改變片面追求發卡量等規模性指標的業績考核政策; 優化積分規則,防範積分套利風險。
同業競爭亟待擺脫同質化
銀行業同業競爭白熱化,也助長了信用卡的風險累積。
專業人士指出,假設持卡人在甲銀行獲批辦理了一張額度5萬元的信用卡,再到乙銀行,乙銀行告知只能提供2萬元的授信額度,很可能客戶對比之下就會認為不夠有吸引力。因此在實際操作中,明知客戶在其他行信用卡累計授信額度較高,一些銀行照樣會給出相當高的授信額度,甚至以電話邀請方式,主動為客戶上調信用卡額度。
這就違背了信用卡發卡額度“剛性扣減”的規範。所謂剛性扣減,是指銀行在給信用卡持卡人授信額度時,必須扣除其在其他銀行已經獲得的額度。比如,根據一位客戶的個人情況綜合核定,他可以有10萬元的信用卡合理授信額度,之前已有的幾張信用卡額度總和為8萬元,那麼他新辦卡的額度最多給2萬元。
上海銀監局最新的監管要求強調,不得以提高總授信額度或設置限制性條件等形式來規避“剛性扣減”監管要求。要求給予持卡人臨時授信額度期限一般不超過1個月,加強對持卡人和收單商戶的交易監測,對異常交易行為進行風險調查,規範催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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