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遠市涉邪教故意殺人案二審維持原判
- 發佈時間:2014-11-29 04:32:12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新華社濟南11月28日電(記者羅沙吳書光)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8日對上訴人張帆、張立冬、呂迎春等涉邪教殺人案二審宣判,裁定駁回張帆、張立冬、呂迎春、張航、張巧聯的上訴,維持原判;對維持張帆、張立冬死刑判決的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今年5月28日晚,張帆、張立冬、呂迎春、張航、張巧聯等在“麥當勞”招遠市府前廣場餐廳圍毆被害人吳某某,致其當場死亡,手段極其殘忍。
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11日對本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並罰,分別判處被告人張帆、張立冬死刑,呂迎春無期徒刑;以故意殺人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張航、張巧聯有期徒刑10年、7年。宣判後,張帆、張立冬、呂迎春、張航、張巧聯提出上訴。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