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購買理財産品 要核實推銷者身份
- 發佈時間:2014-11-28 15:31:15 來源:新民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案情 概要
某投資公司採取在高檔寫字樓租用辦公場所、在新聞媒體刊登軟廣告等包裝自己,營造實力雄厚、廣泛投資各行業的虛假形象,通過保險公司在職或離職業務員行銷客戶等方式向客戶推銷第三方理財産品,募集鉅額資金。其後,公司實際控制人卷款潛逃,給多名客戶造成幾千萬元的損失。
【案情警示】
近期,有關部門發現個別保險公司、保險仲介機構業務員或離職人員涉嫌參與銷售非法第三方理財産品,導致客戶資金損失。有關部門提醒消費者,碰到有關人員推銷第三方理財産品時要提高警惕。
● 警惕“無授權” 上海地區保險公司和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中的銷售從業人員,其代理許可權僅限于銷售合法批准或備案的保險産品。
● 警惕“無批准” 保險監管部門從未對銷售第三方理財産品進行行政審批。
● 要辨真偽 要問清銷售人員姓名、查看銷售從業人員資格證書、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執業證等文件,必要時可致電保險公司客服核實銷售人員和産品的真實性。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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