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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港通倒逼監管轉型 亮出定增停復牌標準

  • 發佈時間:2014-11-26 04:29:31  來源:解放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劉錕)針對此前上市公司定增停復牌標準不清晰、原因模糊不清等問題,上交所昨天發佈 《關於上市公司籌劃非公開發行股份停復牌及相關事項的通知》,明確上市公司籌劃非公開發行的停牌、延長停牌以及復牌的標準、程式及資訊披露要求。這意味著滬港通之後,上交所在主動對接國際標準方面,邁出新的一步。

  資訊披露必須有“真料”

  針對上市公司以往披露的籌劃進展過於簡單、延期復牌情形千篇一律、終止籌劃原因含糊其辭等問題,《通知》 要求上市公司對停復牌原因及進展充分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此前,上市公司公告進展最常見的一句話是,“由於該事項尚存在較大不確定性,本公司股票將繼續停牌”,對於具體進展到什麼程度,投資者一頭霧水。今後,這種情況將不再允許出現。

  《通知》要求,公司停牌期間每5個交易日披露一次籌劃非公開發行進展,包括審計評估、報請有權部門批准等各項工作的推進情況,並應當在延期復牌公告中詳細説明無法披露方案的具體原因,對籌劃結果的不確定性進行風險提示。

  此外,公司應當在公告終止籌劃非公開發行後的2個交易日內召開投資者説明會,説明並披露籌劃過程及終止籌劃原因。市場人士指出,這是上交所積極監管轉型意識的重要體現,加強了並購重組的事中事後監管,有利於保護投資者、債權人的權益,將促進並購重組的規範發展。

  “開放倒逼轉型”剛開始

  隨著滬港通順利推出,上交所邁出了國際化的重要一步,這意味著上交所的監管標準和水準也必須向國際先進市場看齊。所謂“開放倒逼轉型”剛剛開始。

  市場普遍反映,和港交所停復牌注重效率、信披詳盡相比,滬市部分上市公司存在濫用停牌制度嫌疑。

  上交所人士表示,為適應新的監管形勢變化,縮小滬港兩地在停牌監管規則上的差異,《通知》根據市場效率原則,嚴格規定上市公司籌劃非公開發行停復牌的標準、時限和程式。上交所對2012年以來滬市公司停牌籌劃非公開發行案例統計發現,停牌時間平均為13.5天,其中70%左右的公司在10個交易日以內。《通知》 規定籌劃非公開發行停牌一般不超過10個交易日。《通知》還規定上市公司在停牌15個交易日內確實無法披露發行方案,需要繼續延期復牌的,應當履行內部治理機關決策程式,提交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對申請延期復牌議案進行審議。

  具體而言,董事會審議通過申請延期復牌議案的,公司延期復牌時間應當控制在20天之內; 董事會評估後認為延期復牌時間需要超過20天的,應將該動議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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