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5日召開的第26屆中國醫藥産業發展高峰論壇上,國家食藥監總局藥化安全監管司副巡視員劉小平透露,實施了近十年的網際網路藥品經營許可證制度面臨大幅度調整。調整後,B2B第三方交易平臺、藥品生産和藥品批發企業開展網上購銷活動無須審批或備案,網上售藥則須具備一定的條件。
據透露,網際網路藥品經營許可證制度調整後,B2B第三方交易平臺、藥品生産和藥品批發企業開展網上購銷活動無須審批或備案,配備執業藥師的藥品零售企業將在售藥網站情況告知發證部門後,即可從事B2C網路售藥活動。(郎婧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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