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礦重獎自主創新項目
- 發佈時間:2014-11-25 03:53:41 來源:大眾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張紅梅 付金昌 報道
本報淄博訊 技術類創新項目,按一年直接經濟效益(純利潤)的6%獎勵;産品開發中,全新産品按投入市場銷售滿一個年度的銷售收入的6‰提成獎勵;重大改進産品按投入市場銷售滿一個年度的銷售收入的4‰提成獎勵。這是日前山東能源淄礦集團研究制定的《自主創新獎勵辦法(試行)》做出的明確規定。
此外,對於管理創新項目,按照項目的創新程度、實施難度、應用價值、推廣應用範圍等,每季度組織評審一次,獎勵在全員業績考核中體現。項目完成人員實行崗位績效工資的,在績效考核時,給予加5~10分獎勵;不執行崗位績效工資的,在內部市場化考核時,作為市場客體因素考核獎勵。
據了解,該獎勵辦法主要獎勵在“四優、四推、四減、四提”方面直接創造效益的項目,主要是以取得的直接經濟效益為依據,參照項目的技術、管理創新水準,實行一次性獎勵。實施“四四”創新項目以自主創新為主,重點圍繞生産現場技術難題攻關、技術改造、生産系統優化、設計優化、新産品開發、産業産品升級及管理創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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