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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楓逸:女幹部“辱罵保安”凸顯雙重缺失

  • 發佈時間:2014-11-24 07:4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日前,安徽省教育廳一女幹部違規行車與小區保安發生爭吵,並辱罵其為“看門狗”,隨後六旬保安氣絕身亡。安徽省教育廳回應稱,涉事者已暫停工作,正在配合警方調查處理。涉事女幹部也表示,會積極配合調查,並對死者家屬進行補償。

  女幹部“罵死六旬保安”的消息一經報道,立即引發群情激憤。除了受到輿論譴責和道德審判外,這位女士還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一般而言,因發生爭執導致對方出現病發甚至死亡,當事人需要予以一定的民事賠償。同時,“看門狗”的言論已經具有侮辱性質,如果判定構成“侮辱罪”則要追究刑事責任。

  當然,發生這樣的不幸有其偶然因素。儘管出言不遜,但該女士可能也不會預見到這樣的結果。相比之下,偶然結果所暴露出來的必然問題更值得關注和反思。在筆者看來,“罵死六旬保安”的背後凸顯雙重缺失。

  首先是缺少規則意識。據報道,事件的起因是女士試圖駕車逆向進入小區,遭到保安拒絕。出入口分離是小區物業基於方便業主出行,避免交通堵塞制定的管理規則。我國《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業主應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入口進、出口出,是明文規定的業主義務,有助於營造良好的公共環境和秩序。然而,這位女士非但違規行車,還在被拒絕後大發雷霆,惡語傷人,足見其對規則缺乏敬畏之心。

  其次是缺乏尊重意識。每個人內心都渴望得到他人尊重,尊重他人則是一種高尚的美德。小區保安和業主並非封建社會的主仆關係。保安是守護小區安全的衛士,理應受到業主的尊重和支援,更何況我國素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古訓。面對一名六旬保安,女幹部一句“看門狗”是莫大的侮辱。正如網友所質疑,“連最起碼的尊重都不會,又何談當好一名教育工作者?”

  法律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是必須的,但對於複雜的社會整體而言,不可能指望法律解決一切問題。面對“倉廩實未必知禮節,衣食足未必知榮辱”的現實生態,全社會都應好好思考,如何才能重塑規則意識和道德意識。(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張楓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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