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需自給 控煤見真章
- 發佈時間:2014-11-22 03:14:37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明確提出了今後一段時期我國能源發展的總體方略和行動綱領。專家表示,此次行動計劃亮點紛呈,其中有些目標屬於首次發佈。
保障能源安全是關鍵。我國是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費國,能源安全問題日趨突出,能源對外依存度加大。
為此,《行動計劃》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比較完善的能源安全保障體系。國內一次能源生産總量達到42億噸標準煤,能源自給能力保持在85%左右,石油儲採比提高到14至15,能源儲備應急體系基本建成。
“85%這一數據是首次發佈,表明我國保障能源安全的態度是立足國內,要將國內供應作為保障能源安全的主渠道。”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説,按照目前的能源進口情況,到2020年煤炭要自給,石油和天然氣的對外依存度也要降低。
在煤炭和石油的發展中,我國將重點推進高效、高技術的大型基地建設。值得注意的是,《行動計劃》提出,加快常規天然氣勘探開發,重點突破頁巖氣和煤層氣開發。
優化結構的關鍵,是降煤及加快清潔能源供應。“今後幾年,必須把一次能源消耗總量的年增幅控制在3.5%以下。”中國石油大學教授劉毅軍告訴《經濟日報》記者。
業內專家一致認為,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成為我國能源結構調整的一個重要抓手。為此,我國將推行“一挂雙控”措施,即將能源消費與經濟增長掛鉤、對高耗能産業和産能過剩行業實行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強約束、其他産業按先進能效標準實行強約束,現有産能能效要限期達標,新增産能必須符合國內先進能效標準。
在當前的能源生産和消費結構中,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關鍵是控制煤炭。通過實施煤炭消費減量替代,降低煤炭消費比重。據國家能源局局長吳新雄介紹,實現2020年非化石能源佔比15%的目標,任務十分艱巨。《行動計劃》明確提出,到2020年,全國煤炭消費比重降至62%以內。要削減京津冀魯、“長三角”和“珠三角”等區域煤炭消費總量。
在推動清潔能源開發利用方面,《行動計劃》則要求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到2020年,力爭常規水電裝機達到3.5億千瓦左右;風電裝機達到2億千瓦,風電與煤電上網電價相當;光伏裝機達到1億千瓦左右,光伏發電與電網銷售電價相當;地熱能利用規模達到5000萬噸標準煤。
為建立現代能源體系、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營造良好的制度環境,根據《行動計劃》,我國將深化能源體制改革,到2020年基本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能源市場體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因此,此次改革重點將包括能源價格改革、電網和油氣管網體制改革、能源投資準入改革、電力市場化改革、國有能源企業改革等。
國家能源專家諮詢委員會副主任周大地表示,能源價格形成機制改革將是能源體制改革的突破口。對此,《行動計劃》要求推進能源價格改革。要推進石油、天然氣、電力等領域價格改革,有序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天然氣井口價格及銷售價格;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由市場形成,輸配電價和油氣管輸價格由政府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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