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流轉意見出臺給農業類上市公司帶來三方面利好
- 發佈時間:2014-11-21 06:36:06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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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意見》要求,集體經濟組織要積極為承包農戶開展多種形式的生産服務,通過統一服務降低生産成本、提高生産效率。有條件的地方根據農民意願,可以統一連片整理耕地,將土地折股量化、確權到戶,經營所得收益按股分配,也可以引導農民以承包地入股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組織,通過自營或委託經營等方式發展農業規模經營。各地要結合實際不斷探索和豐富集體經營的實現形式。
同時,《意見》鼓勵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鼓勵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等涉農企業重點從事農産品加工流通和農業社會化服務,帶動農戶和農民合作社發展規模經營。引導工商資本發展良種種苗繁育、高標準設施農業、規模化養殖等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開發農村“四荒”資源發展多种經營。支援經濟發達地區通過農業示範園區引導各類經營主體共同出資、相互持股,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業混合所有制經濟。
信達證券認為,從農用地流轉的角度看,農地流轉和規模化經營有望給農業類上市公司帶來三方面利好:1.坐擁農地上市公司價值重估帶來的投資機會(利好擁有大量農地的上市公司);2.上市公司參與土地流轉帶來的業務擴張機會(利好種植業、養殖業龍頭企業);3.農資市場新秩序的建立帶來的投資機會(利好種業、農業機械、農藥化肥行業龍頭)。(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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