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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購等32家企業及經營戶上“黑榜”

  • 發佈時間:2014-11-21 05:34:11  來源:今日早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銷售鉛含量超標米粉

  樂購等32家企業

  及經營戶上“黑榜”

  □通訊員 俞晶晶 本報記者 高麗莎

  早報訊 從超市裏買來的米粉,鉛含量居然超過了食品安全標準限量,這怎能讓人吃得放心?

  近日,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前期開展的農村食品市場“四打擊四規範”專項整治行動情況,曝光32家食品安全違法違規企業和經營戶,其中樂購超市也在“黑名單”之中。

  此次農村食品市場專項整治行動一共檢查食品生産單位842家次,食品經營戶9269戶次,檢查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等各類市場563個次,監督抽檢食品5280批次,其中兒童食品265批次,查處食品違法案件160件,農村食品安全市場環境得到進一步規範。

  被曝光的企業和經營戶共32家,包括杭州而欖食品有限公司、杭州江幹區張業中糧油食品店、杭州慶春樂購購物有限公司、杭州和美食品有限公司、杭州鼎豐實業有限公司、杭州越豐生態農業有限公司等企業以及經營戶。所涉及的違法行為包括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商品、鉛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米粉、未經檢疫的肉類製品、假冒紅酒以及無證分裝食品,從事無證快餐外送等。

  其中,杭州樂購超市慶春店因銷售鉛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米粉而列入“黑名單”。杭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已沒收了樂購超市銷售的鉛超標米粉,同時沒收其違法所得並進行了罰款。

  記者了解到,根據《浙江省食品安全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和經營戶除了接受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其違法行為給予的行政處罰外,還將同時接受更為嚴格監管措施。列入“黑名單”期間,生産經營者必須每個季度向所在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報告一次食品安全生産經營情況;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對被列為“黑名單”的生産經營者重點監管,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監督檢查,督促整改情況,直至整改達標;其生産經營者、主要負責人及産品三年內不得參加各種評先、選優活動;食品生産經營者取消當年申報各級財政扶持項目資格,並兩年內不得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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