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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第25個兒童權利日:何時告別暴力和體罰

  • 發佈時間:2014-11-20 16:1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裴珍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20日訊 (記者 裴珍珍)今天是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頒布25週年紀念日,也是全球第25個兒童權利日。致力於倡導兒童權利的博源拓智公益諮詢中心,聯手國際知名兒童發展機構國際計劃(中國),共同舉行了“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25週年紀念暨反兒童體罰立法倡導發佈會”。在京的30余家兒童領域的社會組織和國際機構的代表,以及來自於北京師範大學、中國兒童中心、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等學術機構的專家學者參加了會議。與會代表分享了國際和中國在兒童免受一切形式的體罰方面的進展,認真討論了在《反家庭暴力法》中加入保護兒童免遭體罰的專門條款的建議,共商終止兒童體罰的法律之門和社會行動之路。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了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提出要建設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在以往的《反家庭暴力法》的研究論證中,對家庭中兒童的關注都是缺失的,或者僅僅被附在對婦女的保護之後。今年《反家庭暴力法》進入新一輪的立法建議徵集中,有關立法部門更加重視社會組織的作用,社會組織也積極參與其中,建言獻策。特別是活躍于兒童工作領域的社會組織的加入,使在該法中增加兒童保護專款的呼聲愈加強烈。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在今年9月發佈的《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調查與研究報告》顯示,家庭暴力中,84.79%的案件父母是施暴者,並且家暴在城鎮和農村都普遍存在。産生家暴的原因多種多樣,其中不當的管教觀念佔較多比重。在許多案件中,當鄰居或公安人員介入時,施暴家長多數表示“打自己的孩子,別人管不著”、“打他也是為教育他”。基於“黃金棍下出好人”、“打是親,罵是愛”的所謂“教育理念”,許多家長對孩子的暴力行為往往從以教育為名的體罰開始,逐漸升級到嚴重暴力。多項調查研究表明,在我國,父母和其他監護人普遍對兒童使用體罰。更為嚴重的是,體罰通常被視為一種教育方式,而不被視為暴力。2014年5月,廣州市婦聯發佈的《廣州反家暴調研報告》顯示,僅有37.5%的人認為打孩子屬於家庭暴力問題。這意味著針對兒童的家庭暴力沒有獲得足夠的重視,很多人仍然認為家長打罵孩子是天經地義的事。

  這種所謂的“傳統管教觀念”之所能長期而且廣泛存在,重要原因即施暴家長不曾受到法律的制約,許多家長並沒有為嚴重體罰帶來的後果付出法律上的代價,反而認為體罰是教育孩子的有效手段。實際上,體罰對兒童的傷害不僅僅是身體,更重要的是心靈,其留下的陰影可能是一生無法彌補的痛。一家旨在防止虐待兒童的機構對100多名6至15歲之間的兒童和126位父母進行調查,結果顯示,幾乎一半的孩子在體罰中和體罰後感到非常痛苦,有三分之一的人甚至想和父母解除關係。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對家庭的規範和積極引導是法律的重要使命。兒童保護專家指出,人們在童年時遭受過暴力的經歷極容易導致其在成年後繼續施加暴力,如果法律不能禁止成年人在家庭中對孩子實施暴力,其所導致的權力結構會使得暴力在家庭中愈演愈烈。

  35年前,瑞典成為全球第一個明確規定禁止任何形式體罰兒童的國家。此舉對實現無暴力的童年和維護兒童平等地享有與成年人一樣的人格尊嚴和人身安全産生了深遠的影響。然而,到2006年,世界上僅有16個國家明確禁止針對兒童的體罰,同時禁止在家庭中的體罰。經過全球各國的努力,現在已有40個國家實施此類禁令,有另外39個國家公開承諾會儘快加入其中。今年初夏,巴西成為第一個實施兒童體罰禁令的人口大國,然而全球仍舊只有8%的兒童生活在有對兒童在任何場所中免遭體罰的國家。試想一下,如果擁有將近3億兒童的中國,也有明確法律禁止在任何場所針對兒童的體罰,全球受保護兒童的百分比數據將會産生多麼巨大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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