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電話恐嚇廈門機場 謊稱SM廣場有炸彈
- 發佈時間:2014-11-20 06:33:05 來源:廈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17日
萬達廣場金街一銀行被他恐嚇“有炸彈”
●18日上午
廈門機場接到他打的恐嚇電話
●18日下午
他報假警稱蔡塘煤氣爆炸
●昨日
他致電SM城市廣場謊稱有“炸彈”
本報訊 (記者 王婷婷 曾嫣艷 通訊員 廈公宣)“商場裏有炸彈!”昨日中午1時許,SM城市廣場一期工作人員接到這樣的來電。
從17日萬達廣場金街一銀行被恐嚇“有炸彈”開始,到18日廈門機場接到恐嚇電話、110接到謊稱蔡塘煤氣爆炸的報警電話,再到昨日SM城市廣場一期又現“詐彈”。“詐彈”事件連續上演,戲碼如出一轍。謊報警情的嫌疑人有一個明顯特徵——口吃。
昨晚11時半,記者獲悉,患有腦癱的嫌疑人林某已被刑拘。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現場:特警出動 超市“清場”
昨日中午1時50分左右,江頭派出所突然接到SM城市廣場一期工作人員的求助。對方稱,接到同一人撥打的兩次電話,稱商場內有炸彈。
下午3時左右,記者趕到時,該商場入口處停著一輛110警車。特警和武警在一樓來回巡查。4時左右,超市以臨時進行“消防演習”為由,用購物車將超市入口封了一半,工作人員告訴顧客,超市內要進行消防演習,請快速購買所需物品後離開。5時左右,警戒人員撤離。
調查:謊報警情者是同一人
警方透露,江頭派出所的民警、協警接警後,與市公安局特警、武警聯勤隊和特警排爆大隊趕往現場。經排查,商場內未發現炸彈。湖裏公安分局合成作戰專班會同江頭派出所迅速鎖定嫌疑人。昨日下午4時20分,民警在湖裏龍湫一里抓獲林某。
記者從市公安局處證實,這又是一起報假警。林某43歲,本地人,因從小患有腦癱,無法自主行動,持有一級殘疾證。當天中午,他兩次用手機撥打電話稱商場內有炸彈。
警察對他並不陌生,17日和18日,林某連續報假警,後經警方核查均屬於虛假警情。湖裏警方對林某立案調查,但考慮到其身體狀況,警方對他實施取保候審,令其家人嚴加看管。昨晚11時半,林某被刑拘,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報料人:王先生 報料費:40元)
【律師説法】
腦癱患者涉案 需鑒定精神狀態
福建勤賢律師事務所黃麗婷律師表示:根據《刑法》規定,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資訊,或明知是編造的恐怖資訊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應當立案。
同時,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資訊,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資訊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是否構成犯罪,首先要看情節是否嚴重,其次要看當事人是否具備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若為腦癱患者,需要鑒定其精神狀態、認知能力是否具備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若不具備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其法定監護人有監管的義務,其造成的損失應由其監護人來承擔其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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