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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取消、下放38項核準許可權

  • 發佈時間:2014-11-19 11:32:01  來源:南昌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新華社消息根據國務院18日公佈的《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4年本)》,中央層面核準的投資項目數量將進一步減少40%。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秘書長李樸民18日説,經過去年、今年兩次對目錄的修訂,中央層面核準的項目數量合計減少約76%。

  這是我國在2013年修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基礎上,再一次作出的修訂。《目錄(2014年本)》共取消、下放38項核準許可權,其中,取消核準改為備案15項、下放地方政府核準23項。

  哪些核準取消和下放

  鋼鐵、水泥、化肥等

  取消核準改為備案

  取消核準改為備案管理的15項包括了鋼鐵、有色、水泥、化肥、造船設施項目以及城市供水等城建項目等。

  下放的核準事項方面,火電站、熱電站、抽水蓄能電站、新建港區、通用機場、擴建軍民合用機場、擴建一次煉油、鐵礦開發、新建乙烯等項目,以及部分水電站、電網工程、飛機製造等項目核準權力下放至省級政府或者地方政府。

  根據目錄,此次我國將《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對控股)要求的總投資(含增資)小于10億美元的鼓勵類項目全部下放地方政府核準,總投資(含增資)小于1億美元的限制類項目和全部房地産項目下放省級政府核準。在企業境外投資項目方面,除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外,全部取消核準改為備案管理。

  哪些項目需要中央拍板

  核電站、特大型主題公園需上報中央層面核準

  此次修訂後,需要上報中央層面核準的項目還有13項。其中,發改委核報國務院核準的事項有六項,包括一定規模的跨界、跨省河流上建設或涉及移民1萬人及以上的水庫項目或水電站項目,核電站項目,新建運輸機場項目,新建中外合資轎車項目和特大型主題公園項目。

  發改委核準後報國務院備案的事項有七項:包括一定規模的跨境、跨省電網工程,跨境輸油、輸氣幹線管網,跨境獨立公路、鐵路橋梁、隧道項目等。

  (綜合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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