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給了東方煤礦非法生産的底氣?
- 發佈時間:2014-11-13 20:21:52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今日關注·淮南礦難)誰給了東方煤礦非法生産的底氣?
新華網合肥11月13日電(記者程士華、詹婷婷)今年8月19日,安徽省淮南市東方煤礦發生爆炸事故,當時井下有39人作業,其中12人升井,其餘27人被困。記者11日從安徽淮南東方煤礦“8·19”事故調查組、淮南市委市政府等部門了解到,“8·19”事故井下被困的27人已經全部確認死亡,目前事故現場已停止搜救。
調查礦難背後的東西,記者發現了太多人為的因素,使本應在萌芽期消除的安全隱患,被“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最終導致慘劇發生。事故發生後,礦長于清泉被公安機關控制,配合事故調查。
非法生産底氣十足,權錢交易鬼魅現形
東方煤礦爆炸事故暴露出來的問題如此之多,令人費解。比如非法生産至少在2012年就已開始,難道監管部門對此毫不知情?
據參與現場救援的專家介紹,東方煤礦是證照齊全的合法煤礦,但開採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一是開採方法不規範,使用的是多年前就已淘汰的採煤工藝。其次是越界開採,其開採範圍已超過了授權其許可開採範圍。許可開採深度為地下370米,實際上開採深度達到地下500多米。越界深度多達100多米。此次爆炸事故發生的開採作業區就是在地下520米左右。超範圍開採如此之大,明顯不是幾天就能完成的,而是長期非法開採才能達到這樣的深度。
淮南市謝家集區安監局副局長吳智勇説,井下作業和地面上情況不同,不能輕易用肉眼看出來是否違規,雖然他下井2次檢查,但井下形勢複雜,而且煤礦非法開採,肯定是故意躲避欺騙監管部門。
一名在東方煤礦工作2年多的礦工告訴記者,政府部門來煤礦檢查時,到不了工人作業的地方。因為絞車只能停到井下300多米,不能再下去。煤礦其實繼續偷著挖洞往下開採,一直挖到了地下500多米。
對東方煤礦非法開採問題,安監部門是真不知情,還是“拿人手短、吃人嘴軟”呢?謝家集區檢察機關查明,2012年,東方煤礦因為非法生産導致安全監控系統報警。但是,礦長于清泉送給時任安監局總工程師余啟林5000元,隨後余啟林按照安全監控系統故障上報。這使得東方煤礦成功躲避了安監部門對其非法生産行為的處罰。
為了能在安全生産監管中得到關照,于清泉在2011年至2014年間,以過節名義先後七次送給余啟林31000元。余啟林明知其送錢目的,仍收下了對方所送財物。于清泉還給時任謝家集區安監局局長柏發新4萬元,以便能讓東方煤礦能在安全生産監管中得到對方的關照。早在爆炸事故發生前,余啟林、柏發新均因涉嫌受賄在今年3月被逮捕。
安監局“窩案”和東方煤礦礦長于清泉之間的錢權交易,早在事故發生前3個月就已查明,有關部門是否就此進行了詳細調查及隱患的排除?
2012年之前瞞報的非法生産行為,與此次瓦斯爆炸的關係,檢察機關表示將在下一步事故調查中進行詳細調查。
瓦斯超標照常下井,政府禁令成一紙空文
一位王姓失聯礦工的女兒告訴記者:“我父親出事前幾天還在家説礦井內瓦斯味道大,但是礦上還是讓他們下井。”多位東方煤礦礦工和家屬們證實,瓦斯超標下井是常事。
“有時巷道瓦斯濃度達到1.5%甚至2%以上都不停産,採礦區域的濃度更高,有時甚至高達5%以上。”一位礦工説,煤礦為了多掙錢,根本不管工人死活。
多名煤礦工人反映,出事前的幾個月,也一直都是這種情況,從來沒有停産過,每月30天無休,三班倒,10天早班,10天中班,10天晚班。煤礦讓工人下井時間越長越好,每次工作八小時算少的,十幾個小時是常事。
東方煤礦還無視政令,拒不執行政府停産通知。淮南市政府通報顯示,6月30日和7月1日,淮南市政府曾先後兩次下達汛期停産通知,要求全市地方煤礦立即停産,但是,東方煤礦並未執行市政府指令。據吳智勇介紹,區安監局7月初召集會議要求各煤礦嚴格執行停産禁令。包括東方煤礦礦長于清泉在內的幾個礦長,都來參會了,也表態會執行停産通知。但實際上東方煤礦並未停止生産。
記者調查了解到,東方煤礦汛期生産的行為,其跡象在兩年前就已有苗頭。司法機關查明,2012年,因防汛工作要求,淮南市小煤礦停産,後規定需通過檢查批准後,方可恢復生産。為儘早進行生産,于清泉送給時任謝家集區總工程師余啟林2000元,後余啟林為該礦安排檢查,該礦得以較早恢復生産。
兩次暗訪不起作用 監管部門或有“內鬼”?
記者調查了解到,就在東方煤礦爆炸事故前不到一週的時間內,即8月14日的上午和晚上,安監部門曾兩次暗訪東方煤礦。據吳智勇介紹,不論是白天的突擊檢查,還是夜間的暗訪抽查,調查的結果都沒發現該煤礦存在生産活動的跡象。
“14日抽查那天,我們晚班一般是9點點名,但礦上把工人攆到屋子裏面藏起來,不開工,等檢查的人走了,再讓工人們繼續幹活。”據此次獲救的東方煤礦礦工回憶説,上面一有人來檢查,煤礦領導就安排人在路口盯著,只要車子一來,就通知調度人員。一些失聯礦工家屬也證實了檢查當天,這些礦工仍然去上班了。
到底是煤礦老闆善於偽裝,每一次遭遇明察暗訪都能矇混過關?還是監管部門作風漂浮走過場?或者監管部門仍有“內鬼”給煤礦通風報信呢?同時,東方煤礦非法生産遭瞞報的問題,今年5月就已被司法機關查明,為何當地政府官員卻無一察覺呢?期待事故調查組的下一步深入調查,能給出清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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