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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面老闆圖便宜誤把亞硝酸鹽當“大鹽”致41人中毒

  • 發佈時間:2014-11-13 18:33: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朱志庚 李東艷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徐州經營板面的張某,圖便宜使用精製工業鹽調味,此間誤將親戚送來的亞硝酸鹽當成精製工業鹽使用,導致41名顧客中毒。11月13日上午,公訴機關以張某涉嫌生産、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提起公訴,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並將延期宣判。

  據公訴機關審理查明,2013年初至2014年7月間,張某在徐州市區經營正宗牛肉板麵店,在生産、銷售的板面等食品中摻入國家嚴禁作為食鹽使用的“精製工業鹽”。2014年7月10日中午,張某誤將他人送給自己的亞硝酸鹽當做以前使用的“精製工業鹽”添加到板面醬料中,並用於生産板面對外銷售。自當日13時許,有41名顧客因食用前述板面陸續出現急性亞硝酸鹽中毒症狀,被送往醫院急救。後經醫院診斷上述患者係食物中毒,其中重度中毒4人,中度中毒37人,經診治,患者均痊癒。當日下午,張某自首。

  公訴機關認為,張某在生産、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為觸犯法律,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庭審現場,張某説,對不起那些中毒的顧客,他自己也是受害者,當時,他也吃了一個雞蛋。張某稱,2013年二三月份,有個不願意透露姓名和聯繫方式的人開車到其店裏推銷精製工業鹽,50千克一袋的50元,他為了圖便宜後來便使用了這樣的精製工業鹽,事發前,他的一個親戚李某送來了半袋子拆了封的鹽,他以為是平時使用的精製工業鹽便用到板面醬料中,結果7月10日中午,便有顧客到店裏反應在其店裏吃飯後出現嘔吐、臉發白等症狀。後來他妻子給這個親戚打電話,這個親戚確定那些是亞硝酸鹽,並讓他們將當時的湯料倒掉,剩下的亞硝酸鹽也被這個親戚帶走了。

  庭審中,控辯雙方對精製工業鹽是否屬於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及是否構成生産、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展開辯論。辯護人認為精製工業鹽並不在相關法律法規中提到的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單裏,也沒有對人體直接産生有毒有害的相關證明,因此罪名不能成立。而且,張某是誤將亞硝酸鹽當做精製工業鹽使用,是過失所致。

  庭審結束後,張某面對媒體有些無奈的説,精製工業鹽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都是可以正常食用的,而且他們一家人也是一直使用的此鹽,並沒有什麼危害,現在使用卻是違法行為。自己不懂這些法律,也只是圖便宜,而且也並不是一直都在使用,缺貨的時候,他還是使用的加碘食用鹽。

  當日,合議庭經合議認為公訴機關提起的罪名成立,並認為,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明文規定嚴禁使用工業用鹽、農業用鹽非食品鹽用於生産銷售,張某不按規定,違法用鹽,不問來源、成分加以使用,事後隱藏,不能認為是誤用,此案為重大食品案件,經合議庭合議後將延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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