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詐騙該誰來管?2013年有案可查超過30萬件
- 發佈時間:2014-11-12 16:30:0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儘管國家多年採取專項整治行動,但電信詐騙形勢並未得到緩解。
儘管國家多部委多年來採取專項整治行動,對電信詐騙進行了嚴厲打擊,但形勢並未得到緩解。2013年,僅公安部門有案可查的電信詐騙,就超過30萬件,民眾被騙資金總額多達一百多億元人民幣。
"凈屏行動"
工業和資訊化部電信研究院通信資訊研究所主任張炎濱向《財經國家週刊》記者表示,工信部已經牽頭,由運營商為主體,配合公安部門打擊欺詐短信。這項於今年5月啟動的"凈屏行動",歷時半年,將持續到11月底。
其中,中國移動採取了一系列措施,通過多種方案和預案,防範電信詐騙。例如,針對當前超過80%的詐騙電話都來自海外的情況,對從國際運營商進入到公司網路的國際來電,中國移動採用在國際關口局對主叫號碼加前綴的方式(長于8位號碼加"00"、否則加"000195"),以提醒用戶此為國際來話;並從2013年6月開始,在國際局對"+86"開頭的違規國際來話實施攔截,目前月均攔截190余萬次。
此外,運營商還對利用偽基站、釣魚網站、垃圾短信等手段進行詐騙的違規行為開展了專項打擊。
早在2012年,中國移動就在洛陽建立了300余人的資訊安全運營中心,專職負責電信詐騙、垃圾短信等不良資訊的集中研判和打擊。
中國移動已不滿足於"被動"地防範對電話詐騙的封堵,更是主動圍繞如何更好地封堵和攔截國際詐騙電話,設立專項研究並在現網上進行試點。
知情人士向《財經國家週刊》記者透露,中國移動在試點期間,僅單個試點省公司,單月攔截詐騙電話呼叫次數就達70余萬次。
據內部資訊,中國移動已在全國範圍進行擴大試點,以強化對國際詐騙電話的攔截力度。
"執法"難題
電信詐騙屬嚴重的違法行為,僅依靠運營商單方面的力量根治電信詐騙無法實現,需公安等部門攜手運營商共同打擊。
在2014年全國兩會期間,來自廣東的全國人大代表陳偉才表示,他從公安部獲得的資料是:僅2013年,中國就發生30余萬起電信詐騙,群眾損失資金超過一百億元。
原隸屬於廣東公安系統的格力電器副總裁陳偉才,在此次兩會召開時提交題案認為,通信線路和銀行網路是實現電信詐騙的兩個重要渠道。陳偉才還提到,2013年5月,工業和資訊化部曾下發通知,要求運營商對境外網路改號電話進行攔截,"中國移動和中國電信3個月內就攔截了2766萬條改號詐騙電話"。
北京郵電大學教授曾劍秋對《財經國家週刊》記者表示,"由於網路電話技術的複雜性,使得監管的難度過大,而且不法分子越來越多地在境外實施電信詐騙,運營商網路也處於'被欺騙'狀態。"
有電信專家對《財經國家週刊》記者表示,運營商僅僅能夠依據可商用、成熟的技術,來對電信詐騙的各種手段進行偵測,判別後予以攔截;但另一方面,電信詐騙無論從技術上、方式上,都層出不窮,不斷翻新。同時,目前對於國際電話號碼的傳送尚沒有國際標準,這尤其加大了對國際虛擬改號電信詐騙的識別和打擊治理難度。
該專家比喻説,"這就如同在高速公路上,有人開車行騙,高速公路管理方最多就是發現騙子之後,禁止他的車上高速,一定要求高速公路入口的管理員能夠準確無誤地辨別出哪輛車裏的人是騙子,這本身就是很難完成的任務,況且抓騙子,是警察的責任,高速公路管理方是沒有執法權的。"
鑾遙中國的手機用戶和電話用戶加起來,總量已經超過16億部,即便運營商被授予"一旦發現騙子就立即停機"的權力,在如此海量的號碼中,去辨別某個號碼(甚至該號碼本身就是倣冒的)是否為騙子,就已經是難於登天--讓運營商發現和阻止電信詐騙實施者,無異於讓更應當負起責任的部門更容易地推諉自身的責任。
賬戶可控
2013年9月1日開始,工信部制定的《電話用戶真實身份資訊登記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開始實施,根據該規定,不僅手機號碼,包括固定電話和移動上網卡,都需要登記真實資訊。
據知情人士介紹,運營商全面啟動電話用戶實名制的時間要更早。
在2010年9月1日三大運營商啟動用戶實名制時,中國沒有進行實名登記的手機用戶總量高達3億多人,如此大規模的在網用戶進行資訊補登,幾乎是無法達成。
並且,隨著公安部聯合其他多個部委,多年來持續打擊電信詐騙的行動,越來越多的詐騙團夥,已經遷移到東南亞地區。
"更好的做法,是將對電信詐騙的防範重點,設置在銀行環節。"北京市某區法院經濟庭梁法官説,防範電信詐騙的重點,其實不僅是詐騙發生之後的追蹤和抓捕,更是挽救受害人的資金,或者是不被詐騙人轉移走,或者是通過銀行賬戶資訊跟蹤詐騙人的資金流動並予以鎖定。
問題在於,即便是公安部門根據受害人報案,要求銀行立即凍結款項,根據銀行現有的規定和流程,銀行也需要公安部門出具相關的證明文件。
"最好的辦法,是公安部門設定一個專門機構作為轉机通道,這個機構直接能夠對所有國內商業銀行快速下達賬戶凍結指令。在公安部門內部,各地公安機關也能夠較快與該機構確認電信詐騙的産生和報案。"曾在山東省某檢察院擔任檢察官的王學強建議説。
此外,有專注民事詐騙領域的律師也對《財經國家週刊》記者表示,銀行其實對所有的個人或機構賬戶的異動,都有明確的監控,即便騙子能夠騙取受害人資金,但對於電信詐騙這樣的事情,受害人一定是多人,資金轉入和轉出,都是多批次,並且都體現為單次性資金流向,這在一定程度上將大大降低監控難度和監控成本,重點是所有的銀行都是否能夠嚴格監控,而不是更多地考慮吸收儲蓄和流動資金。記者 趙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