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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中國杭州大學生創業大賽

  • 發佈時間:2014-11-12 06:33:11  來源:杭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主辦單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承辦單位:杭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杭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杭州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杭州市經濟和資訊化委員會、杭州市旅遊委員會、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財政局、杭州市商務委員會、杭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杭州日報報業集團、杭州市文化創意産業辦公室、杭州市人民政府國內經濟合作辦公室、杭州文廣集團、杭州市十大産業辦公室、共青團杭州市委

  協辦單位:《創業家》傳媒、賽伯樂(中國)投資

  特別支援單位:浙江省學生聯合會、浙江工業大學

  支援單位:杭州人才市場、杭州市創業投資服務中心、杭州大學生創業聯盟、清科集團、北極光創投等百餘家創業投資機構、企業、大學生創業園及科技孵化器等

  一、大賽時間

  2014年11月—2015年5月。

  二、參賽對象

  內地全日制普通高校、港澳臺地區高校及海外高校的在校大學生和畢業五年內的大學生(海外高校大學生須為中國留學生或留學回國人員)。

  大賽分“成長組”和“實踐組”兩個組別進行。“成長組”參賽團隊核心成員須為在校大學生或2013年及以後畢業的大學生。“實踐組”參賽團隊參賽者須為2010年—2012年期間畢業的大學生。

  三、參賽要求

  (一)參賽項目要求。

  1.參賽項目選題應立足全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大背景,鼓勵以杭州市2013年産業發展導向目錄中的鼓勵發展類項目為選題項目。

  2.參賽項目中所提出的産品和服務,可以是參賽者參與或經授權的發明創造、專利技術或課外製作,也可以是一項可能研發實現的概念産品或服務。

  3.參賽團隊核心成員必須對其參賽項目擁有合法的智慧財産權或使用權(授權)。若在參賽過程中發現參賽項目智慧財産權不明晰或弄虛作假、被投訴,將暫停項目團隊參賽資格,根據事實情況,由第四屆中國杭州大學生創業大賽組委會(以下簡稱組委會)辦公室決定是否恢復其參賽資格。若在賽後發現參賽項目智慧財産權不明晰或弄虛作假、被投訴,根據事實情況,由組委會辦公室決定是否取消其獲獎資格及收回獎金。

  (二)參賽方式。

  1.“成長組”以創業團隊的形式參加,團隊成員人數原則上不超過10人;參加賽事答辯環節的必須為團隊核心成員,且人數不超過3人。若參賽項目已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成立企業,則必須由團隊核心成員擔任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且團隊核心成員出資總額不低於註冊資本的30%。

  2.“實踐組”以創業團隊或企業形式參賽,參加賽事答辯環節的必須是項目主要負責人或企業法定代表人。若參賽項目已成立企業,則參賽企業的大學生創業團隊核心成員(畢業5年內的大學生)的出資總額應不低於註冊資本的30%。

  3.參賽團隊應進行廣泛市場調研和分析,預賽時以網路方式提交參賽項目介紹,簡要闡述項目的技術、市場前景、經營策略、資金需求,並展示團隊的成員和未來規劃;進入復賽後提交完整的創業計劃書。

  四、實施步驟

  (一)報名事宜。

  1.“成長組”報名時間:2014年11月11日—2015年1月20日;“實踐組”報名時間:2015年2月1日—2015年3月20日。

  2.報名方式:統一實行網上報名,報名者請登錄

  杭州人才網(http://www.hzrc.com/cy)。

  3.組委會辦公室地址:杭州市東新路155號杭州市人才服務局;郵編:310004;聯繫電話:0571-85173510,

  85167553,85167795,E-mail:hzdcfw@163.com。

  (二)賽程安排。

  大賽賽事分為預賽、復賽、決賽和總決賽四個環節,各環節評審結果將在杭州人才網上公佈。大賽評審團主要由創投專家、知名企業人士、學術專家等組成。

  五、獎勵及扶持政策

  (一)獎項設置。

  “成長組”將産生特等獎2名,一等獎4名,二等獎12名,三等獎32名。特等獎獎金3萬元,一、二、三等獎獎金分別為2萬元、1萬元、5000元。獲獎項目于大賽結束一年內在我市註冊成立企業,符合黑馬會入會條件的企業創始人,可推薦免費獲得黑馬會會員資格。

  “實踐組”將産生特等獎2名,一等獎3名,二等獎15名,三等獎30名。不設獎金,獲特等獎和一等獎者可獲得黑馬訓練營課程體驗資格,獲獎項目團隊可獲得黑馬會會員資格。

  設立大賽優秀組織獎35個,獎金各3000元。設立組織動員特別貢獻獎若干個、組織動員優秀獎20個,優秀指導老師20名。

  (二)配套政策。

  1.2014年“創青春”全國大學生創業大賽和2014年“創青春”浙江省大學生創業大賽中,獲得“挑戰杯”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全國金獎和浙江省“挑戰杯”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特等獎的項目報名參賽的,可直接入圍“成長組”決賽;獲得創業實踐挑戰賽全國金獎和創業實踐挑戰賽浙江省特等獎的項目報名參賽的,可直接入圍“實踐組”復賽,且均不佔用復賽和決賽名額。

  2.“成長組”400強參賽項目和“實踐組”100強項目在我市註冊成立的企業,可免於評審,直接申請享受大學生創業資助資金,並按照《杭州市大學生創業大賽項目無償資助資金操作辦法》,分別給予不低於5萬元和8萬元的無償資助。參賽項目在大賽結束前已獲杭州市大學生創業資助資金且額度低於本辦法規定資助標準的,可重新提出申請,予以補足差額。資助標準為特等獎項目20萬元,一等獎項目15萬元,二、三等獎項目10萬元,“實踐組”100強非獲獎項目8萬元,“成長組”400強非獲獎項目5萬元。

  3.“成長組”400強參賽項目和“實踐組”獲獎項目在我市註冊成立的企業,符合條件的,可優先推薦參加杭州市傑出創業人才培育計劃培育對象評選、參加杭州大學生創業學院培訓,並推薦“海大基金”、“涌泉基金”及“黑馬基金”等創業投資機構進行考察投資輔導。

  4.獲獎項目在我市註冊成立的企業,符合杭州市科技型初創企業培育工程(含“雛鷹計劃”、“青藍計劃”)要求的,優先列入杭州市科技型初創企業培育工程(含“雛鷹計劃”、“青藍計劃”)培育,經專家評審後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5.對有意向來杭落地轉化的獲獎項目,優先推薦入駐杭州市大學生創業園、科技孵化器、各相關産業園區,並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6.對獲獎的項目團隊,優先向有關創業投資機構推薦。為鼓勵創投機構對大學生優秀項目的投資,對在杭落戶並獲得創業投資機構投資的項目,杭州市科技專項資金優先予以資助。

  7.對在杭落地並獲得創業投資的初創期項目,由杭州市,區、縣(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按照創業投資企業實際投資額30%以內的比例優先跟進投資,具體按照《關於杭州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杭政辦函〔2010〕313號)精神執行。

  8.對獲獎的留學人員參賽項目,優先推薦參加杭州市留學人員在杭創業資助項目評審,並優先予以資助。

  9.需要申請銀行貸款的獲獎項目,組委會辦公室將向政府設立的擔保機構優先推薦。

  10.獲獎項目在我市註冊成立的企業,符合我市電子商務、文化創意、資訊技術、旅遊休閒、服務外包等相關行業扶持政策條件的,優先予以資助。

  大賽官方網站:杭州人才網

  (http://www.hzrc.com/cy)

  大賽官方微信:創業在杭州

  (微信號hzdxs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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