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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11”莫將消費變浪費

  • 發佈時間:2014-11-12 05:33:16  來源:石家莊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康 乾

  “雙11”,這個本是一群年輕人自娛自樂的“光棍節”,在電商的一手締造下,今天已成為萬眾矚目的“購物狂歡節”。從昨日淩晨開始,一場網路購物便拉開帷幕,不計其數的“網路達人”通宵達旦享受“一擲千金”的快感。據統計,僅天貓一家,“雙11”交易額38分鐘便突破100億元。此種熱度讓筆者想到足球迷徹夜觀看巴西世界盃的癡迷勁頭。

  不可否認,在挖掘新的消費需求、釋放消費潛能上,“雙11”是功不可沒。據數據顯示,去年的“雙11”當天,淘寶賣出的尿不濕就可吸幹6個西湖。這足以説明“雙11”對經濟的拉動作用。但在欣喜之時,也要看到,“雙11”的火爆,歸根結底,還是商家“有需求要消費,沒有需求創造需求也要消費”的行銷策略。在一些消費者真正得到實惠,用更低的價錢買到自己喜愛的産品時,更有不少消費者,出現很多非理性的購物現象,在商家的誘惑下,不計成本去盲目購物,搶購時雖然夠爽夠刺激,但事後卻發現一時的衝動換來的卻是一堆無用之物,浪費的不僅是金錢,更是寶貴的資源。比如,據媒體報道,去年寧波就有一對小夫妻,因為妻子“雙11”盲目網購了2萬元的商品,丈夫一氣之下跑到法院起訴離婚。

  俗話説,有錢不買半年閒,我們歡迎“雙11”,但更要倡導“理性消費”。首先,要按能力消費,根據個人的收入和家庭正常開支來確定購買物品的價位,不能因為一時衝動超負荷消費,而影響個人和家庭生活。其次,要按需消費,根據個人需求,缺什麼,去選購什麼,不被便宜“遮望眼”,崇尚勤儉節約,抵制鋪張浪費。與此同時,在消費之時,更要擦亮雙眼,提高分辨能力,看清一些不良商家所謂“折扣”背後的“貓膩”。如此,才能在“雙11”既得實惠,又不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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