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手機送修一去不復返 消委會:網購要重視售後服務
- 發佈時間:2014-11-11 12:50:00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黃庭輝 通訊員謝輝)今天就是網路上的雙十一購物節,連日來,各路電商已經開始打折促銷,市民網購熱情大漲。但是在享受網購的優惠快捷同時,很多消費者卻忽略了售後這一重要環節。
昨日中山市消委會發佈了今年第五號消費警示,其中多宗案例與售後服務有關,中山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網購時要重視售後服務。
案例:1手機送修後聯繫不上商家
今年9月17日,曾先生在淘寶某網店購買了一款手機,但是在11月初使用時卻出現故障了,聯繫商家反映問題之後,商家叫曾先生把手機寄回去維修,曾先生隨後根據商家的指示把手機寄了回去。可是寄過去之後商家的旺旺就沒上過線了,曾先生再也聯繫不了商家。
曾先生只得向淘寶方面投訴,可是因為已經超過了淘寶受理期。
此案例中或涉及到網路詐騙,消費者在網上購物時最好還是選擇有經營資質的購物網站。《網路交易管理辦法》規定,網路商家應當在其網站首頁醒目位置公開營業執照登載的資訊或者其營業執照的電子連結標識,也就是ICP認證標誌和工商部門的“紅盾”標誌電子連結。消費者在選擇購物網站時要仔細進行甄別,切勿使用如QQ、微信等網聊工具進行連結未經認證的不明網站。中山市消委會建議,消費者在購買電子消費品這些商品的時候,最好還是選擇一些有實體店的。
2問題小家電換貨郵費要自擔
徐先生通過網上商城購買了一款電水壺,可是在使用一段時間之後卻出現無法使用狀態,隨後徐先生自己與商家中山某電器有限公司聯繫,請求對方依據三包有關規定給予保修,但是卻遭到對方被拒絕。商家向徐先生表示可以將電水壺郵寄回廠更換,但郵費需要徐先生自己承擔。徐先生自己測算了一下,往返的郵費已經超過購買新貨的價格。
此案例中,電水壺如果是因為品質問題導致無法使用,商家應當承擔相應的三包責任。徐先生購買的熱水壺已經使用一段時間。商家在售後服務方式上選擇了為其更換新貨,但商家仍然應該為此承擔運費。
中山市消委會還提醒廣大消費者,新消保法中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7天無理由退款權利,但是這種情形下,如果沒有另外約定,一般情況下運費則需要消費者自行承擔。
3網上買燈飾異地難維權
越來越多消費者選擇在網上購買大件商品,例如家電、家居等,但是這些網店很多都在原産地,一旦發生糾紛怎樣維權呢?
陶先生於2012年在一家中山燈飾網店上為新居購買了一套燈飾,總共花費了3000多元,但是由於陶先生的是新居,裝修經驗缺乏,卻沒有考慮到售後的問題,只是在網上選擇了一家樣式比較適合的店家。可是想不到收到燈飾之後,卻發現收到的包裹中少了不少配件。陶先生馬上在網上找店家交涉,要求對方儘快把配件寄回,可是這家店出售之後一直敷衍。
中山市消委會表示,只要網店商家在中山有實體經營店,或生産廠家在中山,消費者可以通過書面、網上提交投訴材料等方式,向中山的消委會投訴。提醒廣大消費者妥善保管好相關的交易單據和聊天記錄。
消費警示:
首先,消費者在購買前應對商品的性能、品質、型號、數量等資訊進行詳細了解,並可以將之前買家的評價作為參考依據,有疑問的地方要及時向客服人員諮詢,並保存好聊天記錄,一旦發生糾紛可作為證據使用。
其次,消費者購物時應選擇規模大、信譽好的網站,並在交易前認真閱讀交易規則和商品説明,仔細查看交易記錄和買家評價,詳細了解商品的售後服務等情況。切記使用安全第三方支付軟體。
最後合理選擇快遞服務。建議消費者網購商品選擇快遞服務時,要儘量選擇誠信度高、售後服務好的正規公司。此外,在“雙十一”期間急需商品儘量選擇線下購買;貴重物品要進行保價,以便貨物一旦丟失能得到相應、合理的賠償;儘量先驗貨再簽收,如商品損壞可拒絕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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