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産法》下月實施將大幅提高違法成本
- 發佈時間:2014-11-11 06:33:40 來源:杭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陳久志)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將於2014年12月1日起實施。昨日下午,我市召開新《安全生産法》宣貫培訓會議,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法規司副司長鄔燕雲從專業的角度,給新安法進行了全方位解讀。
據了解,與修正前的《安全生産法》相比,新《安全生産法》共7章包含114條條文,其中新增17條,修改57條,分別佔比17.5%和58.8%。從內容上看,新《安全生産法》修改主要體現在強化安全生産的擺位、強化生産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強化政府監管、強化責任追究、完善應急救援等12個方面,著力解決“依法治安、重典治亂”的問題。
鄔燕雲表示,《安全生産法》2002年就頒布實施,但10多年來重大事故時有發生,與責任不明確、執法不到位、違法成本低、監管不給力等有直接原因。新《安全生産法》明確表示要推進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讓執法者依法行政,同時對仲介機構、企業主體、企業法人的責任進行了強化。“對發生特別重大事故負有責任的生産經營單位,除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外,還會處以最高500萬元的罰款,現在處罰標準提高到了2000萬元。企業法人原來是5年禁入,現在有可能是終生禁入。”鄔燕雲説,提高違法成本的另一個體現,就是建立“黑名單”,對違法生産經營單位進行社會公示,一旦上榜,違法企業的投融資、招投標等經營活動將會受到限制。此外,對停産整頓企業,新《安全生産法》還首次將停電列入了法律條文。對企業安全生産的監管,也細化到了鄉鎮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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