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銀花山銀花之爭出結果 食藥監局要求藥企改處方名
- 發佈時間:2014-11-08 09:51:00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京報快訊(記者張婷) 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在其官方網站上發佈《關於<中國藥典>分列管理中藥材品種有關問題的復函》(簡稱“復函”)。《復函》中指出,各生産企業將處方中金銀花明確為山銀花的,應將金銀花變更為山銀花投料生産,並按要求進行備案説明。
《復函》中指出,對原劑型已將處方中金銀花明確為山銀花,但相關改劑型未及時變更的中成藥品種,為避免産生新的“同名異方”問題,企業應將處方中金銀花變更為山銀花投料生産,並按要求到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説明書及標簽。
涉及藥品標準中鑒別、檢查、含量測定等項目內容變化的,應按照修訂國家藥品標準或藥品註冊標準的程式提出相應申請。從此《復函》中可以看出,食藥監局將“南方金銀花“更名為“山銀花”已成事實,沸沸颺颺已久的金銀花山銀花之爭似將塵埃落定。
今年8月,湖南省紀委預防腐敗室副主任陸群(網名:御史在途)發表一組為“南方金銀花正名”的微網志,稱2005年版《中國藥典》將“南方金銀花”改成“山銀花”,導致金銀花成為山東忍冬專用名,對南方“金銀花”藥農造成巨大經濟損失。
他同時指出“金銀花”、“山銀花”爭論背後涉及巨大的利益紛爭。隨後國家藥典委、CFDA相繼發聲回應,稱金銀花和山銀花在植物外形、藥材性狀和化學成分等方面存在差異,將“金銀花和山銀花在藥典中分列出來,有利於藥品安全”。
記者就此《復函》致電江西銀濤制藥及金陵藥業相關負責人,對方均表示已經知悉此《復函》,但對涉及改劑型品種的更改還未完成。記者查詢此兩家制藥企業的官方網站,發現其相關改劑型品種的配方説明仍然為“金銀花”。
據了解,涉及上述復函的有金陵藥業、江西銀濤藥業,吉林吉春制藥等29家制藥企業的15個改劑型品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