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比亞國民代表大會拒絕按照最高法院裁定解散
- 發佈時間:2014-11-07 07:05: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開羅11月6日電(記者陳向陽 張遠)的黎波裏消息:利比亞國民代表大會6日晚發表聲明説,利比亞最高法院當天上午在首都的黎波裏做出的有關國民代表大會“違憲”的裁定不合法,拒絕按照最高法院的裁定解散。
利國民代表大會在聲明中説:“最高法院的這一裁定不合法,也是不正確的。”聲明還説:“政府已經失去了對首都的控制,的黎波裏已經被非法民兵武裝佔據,最高法院的這一裁決是在槍口下被迫做出的。”
當天早些時候,最高法院在的黎波裏做出裁定,有關設立國民代表大會的條款“違憲”,因此在今年6月舉行的國民代表大會選舉“不合法”,國民代表大會在成立後做出的所有決定都應撤銷,由其組建的臨時政府也應解散。
今年3月,利比亞國民議會通過修改臨時憲法提出設立國民代表大會,以取代自身成為利比亞的最高權力機構。6月25日,利比亞舉行國民代表大會選舉,原先主導國民議會的宗教勢力在選舉中慘敗,世俗勢力贏得了絕大多數議席。為重新奪回權力,支援宗教勢力的民兵武裝自7月13日起對的黎波裏發動猛攻,得到世俗勢力支援的國民代表大會和臨時政府被迫遷往東部城市圖卜魯格。
雖然包括聯合國在內的國際社會普遍承認國民代表大會和臨時政府的合法性,但在宗教民兵武裝8月底奪取了的黎波裏的控制權後,任期早已結束的舊議會——利國民議會在的黎波裏復會,公開挑戰新議會的合法性,並組建了“救國政府”。利比亞由此出現兩個議會、兩個政府對立的局面。一些支援宗教勢力的議員也拒絕參加國民代表大會在圖卜魯格召開的會議,要求最高法院對其是否違憲做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