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嚴格規範商業短信服務
- 發佈時間:2014-11-06 06:07:17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11月5日訊 記者黃鑫報道:工信部日前公佈《通信短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對短資訊尤其是商業性短資訊服務規範作出嚴格規定,並提出違規懲罰措施。
未經用戶允許發送的商業性短資訊一直被視為垃圾短信的一種。對於這類商業性短資訊,徵求意見稿明確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未經接收者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資訊;接收者同意後又明確表示拒絕接收短資訊的,應當停止向其發送。徵求意見稿要求,短資訊服務提供者、短資訊內容提供者請求用戶同意接收商業性短資訊的,應當説明擬發送短資訊的類型、範圍和期限;用戶未回復的,視為不同意接收;用戶明確拒絕或者未回復的,不得再次向其發送內容相同或相似的短資訊。
徵求意見稿提出,違反前述規定的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和短資訊服務提供者,由電信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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