償二代考核指標多更趨嚴格謹慎
- 發佈時間:2014-11-04 09:03:38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償二代考核指標多 更趨嚴格謹慎
距離市場預期的償二代技術標準出臺還有兩個月時間,昨日,償二代又披露了新監管領域。保監會就償二代再度公開徵求意見,擬將險企母公司納入償付能力監管範疇,其中混合保險集團也首次被納入償付能力考核。
保監會近日發佈《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第×號:保險集團(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顯示,為了明確保險集團償付能力計量標準和報告要求,防範保險集團償付能力風險,促進保險集團提高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能力,保險控股集團以及混合保險集團將同時納入監管,以往只有前者納入償付能力考核範疇。
據介紹,按照國險的分類標準,保險控股集團,即由保險集團(控股)公司控制多家保險機構而形成的企業集合;而混合保險集團,則是由一個非保險機構控制多家保險機構而形成的企業集合。
近些年來,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發展和股權交易的日益便利,保險控股集團和混合保險集團日益增多。尤其是混合保險集團,由於其控股公司是不受資本監管的非金融機構,甚至沒有顯性的單一控股法人實體,集團化風險更為突出。
此次《徵求意見稿》擬對保險集團分三個層次進行監管,包括單一法人公司監管、集團監管、系統重要性保險集團監管。據了解,去年我國一家大型保險機構也首次入選全球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
對此,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指出,集團的風險通常要大於單一法人公司的風險;而系統重要性保險集團的影響力更大,其風險影響面也更廣,所以有必要展開這種分層次的監管。
保監會相關負責人還指出,作為償二代監管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保險集團償付能力監管涉及包括定量資本要求、定性監管要求和市場約束機制在內的“三支柱”所有要素。郝演蘇對此補充指出,“相對償一代考核指標更多,償二代更加趨於嚴格和謹慎,特別是對風險的控制上,此次把集團納入償付能力監管範圍也是一種體現,因為集團下麵包含多個行業,面臨不同層面的風險,集團要同時滿足多個行業的監管標準,可以説監管層和集團都將迎來挑戰”。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少數險企採取的故意高估或低估轉讓價格,進行利益輸送和風險轉移等手段在《徵求意見稿》中規定,保險集團成員公司之間的資産轉讓定價應公允,不得通過故意高估或低估轉讓價格進行利益輸送和風險轉移。一位不願具名的險企負責人也直言,此次雖把混合保險集團納入其中,較好地規避了母公司償付能力不達標的風險,但如按照此意見實施,卻存在監管層面的具體對接問題。如在不同性質的公司間,指標如何等同。如中銀保險的控股公司中國銀行,除要滿足銀監會的監管指標外,還要滿足保監會的償付能力指標。如由於集團所屬商業銀行、證券公司或其他金融類成員公司資本不足導致集團償付能力不達標的,保監會應當將有關情況通報相關金融監管機構,並對保險集團採取有關監管措施。(劉偉 陳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