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市風暴時隔一年半 非金融機構重返銀行間債市
- 發佈時間:2014-11-04 08:56:4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債市風暴時隔一年半
先前在債市整頓中被抑制真實投資需求的非金融機構,今後可通過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交易平臺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為了嚴控風險,非金融機構只能在北京金融資産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稱“北金所”)與指定的報價商進行債券交易
昨日,隨著參與建設的各方陸續發佈相關文件,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交易平臺正式上線。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下稱“交易商協會”)表示,建立該平臺的意圖是為債券市場引入更為廣泛的合格機構投資人的資金,改變非金融機構等非專業投資人供給不足的局面,進而對企業融資成本高起到緩解作用。
該平臺是由央行指導,交易商協會會同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下稱“同業拆借中心”)、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上海清算所”)及北金所共同開發建設。
今後,持續經營不少於一年、凈資産不低於3000萬元、具備相應的債券投資業務制度及崗位的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可先向交易商協會備案,備案完成後到北金所開立交易賬戶,到登記託管機構開立債券賬戶和資金結算專戶,並與這些市場仲介平臺機構聯網和簽署服務協議。
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與報價商在北金所交易,從而實現銀行間市場債券資産的配置。所謂報價商,是指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商和銀行間債券市場做市商。報價商之間的報價、成交,繼續在同業拆借中心進行。報價商也可通過同業拆借中心向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提供債券報價。非金融機構之間則不能直接交易。
一家股份制銀行投行部人士表示:“在銀行間債市,以金融機構為代表的投資人隊伍基本已經飽和,而很多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卻有利用閒散資金投資債市的需求。”
2013年監管層整頓債市後,市場得到有效規範,但同時也抑制了一些非金融機構投資人的真實投資需求。而成熟市場的發展經驗表明,以非金融機構為代表的非專業投資人和專業機構投資人都是債券市場投資人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債市風暴前,銀行間市場結算成員分為甲、乙、丙三類。交易方式亦有三種:一是通過做市商提供做市報價;二是通過仲介機構撮合交易;三是與可能的交易對手一對一詢價。所謂丙類戶,即不能通過中央債券綜合業務系統聯網交易,必須通過結算代理人來交易。2013年債市整頓後,新增丙類戶進入市場被實質停頓。
“這與規範同業業務的思路類似,堵邪路、開正門,在嚴守風險的前提下引導非金融機構參與債市交易。”一位固定收益交易員對記者表示。(記者 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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