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消費難為“零”?
- 發佈時間:2014-11-03 21:29:29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商務部發佈的《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已于近日施行。據記者了解,針對《辦法》中取消最低消費一項,有些餐飲企業已經落實到位,但業內仍不乏採用“固定套餐”等模式收取額外費用的情形。不少受訪的消費者對設置最低消費表示不滿,但對某些收費情形具有一定的容忍度,認為仍有改善空間。
近期,商務部發佈《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提出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等一系列規定,並表示《辦法》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如今,《辦法》已正式實施,餐飲企業能不能做到,消費者知不知情?
餐企:有改善也有掙扎
10月31日和11月1日兩天,記者隨機致電並走訪了京城內7家知名餐飲企業,對《辦法》中“是否設立最低消費”這項長期以來困擾消費者的問題展開調查發現,中低檔的餐企基本能夠做到這一點,但高檔餐廳,特別是一些老字號卻表示“我們很為難”。“我們這裡不額外收費,沒有‘最低消費’,也沒有‘開瓶費’!”記者剛一説要預訂包間,大鴨梨烤鴨店(勁松分店)的服務員就對記者説明情況,並表示早在《辦法》出臺前,該店就已經取消了包間“最低消費”。開心鳳凰美味閣(金頂街)店的服務員也表示:“老百姓吃飯,圖的是實惠。作為餐企,我們當然知道消費者在想什麼。為了吸引更多消費者,‘包間費’‘最低消費’全不設!”
然而,面對同樣的問題,位於西直門的一家知名的西餐廳卻表現出了截然不同的態度:“包間滿6人,每人最低消費是600元;少於6人,800元。”當記者問及是否已了解《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對方並沒有正面回答,而是表示:“我們有我們的規定。餐廳的包間少,不設立最低消費賺不到錢。”同樣仍堅持設立最低消費的還有位於崇文門的另一家知名西餐廳。“我們只有兩個包間,為了不虧本,只能設3000元的最低消費金額。我們也很為難。”該餐廳的服務人員表示。
另外,記者還了解到,有些餐廳雖然表面上取消了最低消費,但仍以固定套餐之名收取額外費用。“有兩種,400元一位的,還有800元一位的。”一家中華老字號的服務人員對記者説。她表示,凡是通過電話訂餐的顧客都必須從這兩種中二選一,否則就不接受預訂。“我們店在前門大街,客流量非常大,天天爆滿,包間只有5個,很緊。如果您來店裏時剛好有剩餘的包間,您取的就餐號又剛好能排得到,就可以被視為散客隨意點餐。”該服務人員説。
消費者:雖不滿,尚可理解
隨後,記者又隨機採訪了10位消費者,其中8位消費者表示已通過微網志、網路、電視新聞的途徑知曉《辦法》的實施,1位消費者表示“好像聽説過,但並未關注”,1位表示並不知情。對於《辦法》本身,消費者紛紛表示歡迎,而對一些餐廳仍收取包間最低消費的做法,消費者的反映可以概括為“反感,但可理解”。“這是典型的霸王條款。”85後消費者楊女士對記者直言,“特別是一些餐廳,包間的衛生環境不好,上菜又慢,服務員的態度也冷淡,更換碟盤不及時,讓顧客覺得當了回冤大頭。”“太浪費了!”消費者李阿姨對記者表示。她説,兒子考上大學時,擺過一次“謝師宴”,6個人訂了最低消費888元的8人間,且不含酒水。“我們就是工薪階層,當時選了個比較大眾化的餐廳,菜倒是不貴,點了十二三種,好不容易湊夠了,最後剩了一大桌,又不好意思打包,全扔了,心疼。”
而針對“一些高檔餐廳仍設立包廂最低消費”的問題,有4位消費者明確表示“所有餐廳都應該遵守《辦法》規定,不能搞特殊化,否則應嚴懲”,餘下的6位表示“可以理解,但能取消更好”。“我感覺到那種在高檔餐廳訂包廂的都是些有特殊需求的人,或者是純‘土豪’,反正一般老百姓是不會去的。商家確實又有自己的難處,可以體諒。”消費者王先生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