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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參雖好,不能隨便“海淘”

  • 發佈時間:2014-11-03 13:30:26  來源:今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王紹芳 通訊員顧建柱 秦琳)記者昨日獲悉,天津檢驗檢疫局郵檢辦事處工作人員在一件進境EMS郵件中查獲一箱鹽漬鮮海參,由於這些海參的收件人不能提供檢疫證書,郵檢人員依法對這些海參進行了截留。

  據了解,所查獲海參郵件來自日本,是郵檢人員用X光機對進境郵件過機檢查時發現的。該郵件申報為魚幹,重2公斤。郵檢人員開箱進一步查驗,發現箱內為鹽漬鮮海參。“查獲鹽漬鮮海參,這在天津口岸尚屬首次。以往查獲的海參多為幹海參,這次查獲的海參是鹽漬鮮海參,只經過簡單的鹽漬處理,攜帶致病微生物或者重金屬超標的風險性很大。”天津檢驗檢疫局郵檢辦事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説。據悉,海參屬於《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産品名錄》規定的禁止郵寄進境物。由於收件人不能對這些進境海參提供檢疫證書,郵檢人員依法進行了截留,經收件人認可,這些海參已經作退運處理。天津檢驗檢疫局提醒,消費者從海外購買物品前,應特別留意國內的有關規定或國外有關國家和地區的禁限規定,也可向當地檢驗檢疫機構諮詢,避免因不了解相關法規郵寄違禁進出境物品,造成經濟損失。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郵寄活動物、動物屍體、動物標本、皮張類、昆蟲、生肉類、臘肉、香腸、火腿、腌肉、熏肉、水果、土壤、來自瘋牛病疫區的牛肉製品和含牛羊動物源性成分的化粧品等物品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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