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修訂發佈
- 發佈時間:2014-11-03 03:33:41 來源:甘肅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蘭州訊(記者秦娜)記者從省科技廳獲悉,《甘肅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日前修訂發佈。新《細則》重新界定了甘肅省科技功臣獎等省內科技獎項的參評標準,並對評審程式、監督管理過程進行了強化。更加強調參評項目對甘肅經濟的貢獻,突出企業技術創新的主體地位。
新《細則》明確,甘肅省科技功臣獎注重為甘肅經濟的創造性貢獻;甘肅省技術發明獎明確了授獎成果必須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在本省實施,實施週期從原來一年增加到三年以上;甘肅省科技進步獎強調産學研聯合和以企業為主體,強調成果的市場價值和競爭力,明確授獎成果必須對本省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突出在省內轉化産生效益。
新《細則》更加嚴格了評審程式。參評項目要先後進行三次公示,以確保其真實性和合法性。(轉3版)
(接1版)同時明確規定,未直接參與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的政府部門公務員和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行政管理人員不得作為省科學技術獎候選人推薦,以切實獎勵長期在一線的成果完成人員,限制未直接參與研發的人員、尤其是行政負責人報獎。其中,2014年對報獎項目的形式審查中,嚴格審查政府部門公務員和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行政管理人員資格,必須確認其直接參與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方可作為省科學技術獎候選人推薦。嚴格審查項目的實施年限,確保項目在本省實施三年以上。嚴肅查處重復報獎、一項多報、一人多報的行為。
此外,新《細則》還強化了監督管理,加大了對違法違紀行為的懲治力度,決定對以不正當手段騙取省科學技術獎的有過錯的完成人,禁止其五年內申報省科學技術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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