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林業廳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建審批快車道
- 發佈時間:2014-10-31 07:32:47 來源:國家林業局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海南省林業廳全面深化行政審批改革,牢固樹立“便民、高效、廉潔、規範”的服務理念,提升服務意識,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能和服務水準,審批辦年均受理林業行政許可事項1萬件以上,按時辦結率和提前辦結率均達到了100%,連續六年被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評選為“優秀審批辦”。
海南省林業廳按照“一個中心對外、項目應進必進”原則,實行“三集中”審批。在不增加編制的前提下,設立行政審批辦,實現許可權力運作實體化。將原分散在6個處室辦理的31項審批事項向行政審批辦公室集中;實現由廳長授權,將分散各分管領導、處室的審批權力向行政審批辦公室主任(首席代表)相對集中;實現行政審批辦公室以及工作人員整建制向中心集中。在審批辦原有7名工作人員的基礎上,又在直屬單位中選派了3名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同志到審批窗口工作。通過採取“一個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條龍服務、一次性收費、限時辦結”的運作模式,從根本上解決了窗口虛設,“只受不理”的難題。
海南省林業廳把創新審批方式、優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作為提高行政效能的著力點。一是推行網際網路申報。依託省政務中心實體大廳和網上虛擬審批大廳,絕大部分行政許可事項都開通網際網路申報功能,使申報工作不受時間、地域、人員等條件限制,實現了“全天候”服務平臺。同時,通過現場演示、協助申請、政策講解等多種形式開展群眾使用網際網路辦理業務的宣傳培訓工作,推動便民服務走上新的臺階。
二是壓縮審批時限。在依法審批的基礎上,通過減少審批環節、優化審批流程、精簡申報材料、建設全能窗口等工作措施,強化“對內加壓、對外減時”的服務理念,進一步精簡了三分之一的行政許可事項的承諾時限,使承諾時限比法定時限減少了65%。
三是依法清理審批事項。對事項能精簡則精簡,能下放則下放,先後取消審批許可權2項,下放審批許可權4項。對已經按照規定撤銷、下放審核審批許可權的行政許可事項,絕不再審批,並且堅決做到審批辦外無審批。同時,對行政許可事項進行動態管理,及時公佈已發生變化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根據清理的審批事項及時通知市縣林業主管部門、廳機關各處室及事業單位,不再受理和審批已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通過門戶網站、固定公示欄等渠道對已取消下放的審批項目進行公告。建立行政審批監管責任追究制,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審批事項清理情況的監督檢查。
四是對行政許可事項實行目錄化管理。完成行政許可事項的目錄化編制,針對全部行政許可事項編制了《行政審批事項登記表》、《申請人辦事指引》、《審批業務指導書》等三大標準作業表格。並對全部行政許可事項的名稱數量、設定依據、審批條件、申報材料、辦理程式、收費標準、辦結時限等內容進行細化清理、分類和登記填報,並繪製完成審批流程圖、審批環節要素圖等相關材料,規範了審批辦及審批人員的政務服務,為申請人進行標準申報提供明確指引,確保審批事項有據可查,審批行為有法可依。(張斌解金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