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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提醒:警惕網銀互聯“粗心”授權 存款被盜風險大

  • 發佈時間:2014-10-29 18:22:40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杭州10月29日電(記者韋慧、裘立華)網銀互聯,是一種可以授權他人對自己銀行賬戶進行查詢和支付的功能。近日,浙江溫州市平陽縣人民法院向市民發出提醒,要警惕網銀互聯“粗心”授權,不法分子一旦享有這一許可權,就可瞬間將儲戶賬戶餘額全部轉走。

  記者從平陽法院了解到,溫州平陽人陳賢塘由於一時大意進行網銀互聯授權,導致銀行卡上50多萬元被不法分子轉走,他將銀行卡的開戶行告上法庭,要求銀行兌付被轉走的存款本息。近日,平陽法院審結了這起案件。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做些小本生意的陳賢塘在資金難以週轉時收到一條可提供低息貸款的陌生短信,儘管存有疑慮,但他還是聯繫了短信發送者周某。周某表示提供低息貸款只需要辦理一張銀行卡,讓他們先查詢個人信用,再簽訂合同即可。

  陳賢塘信以為真並按照對方指示,于2013年10月13日在某銀行辦理了一張借記卡,向別人借了點錢,同時開通個人網上銀行並存入55萬元。

  周某得知陳賢塘辦好了銀行卡,表示必須把兩人各自的銀行卡進行網銀互聯,以便查看對方的銀行卡信用記錄,陳賢塘同意了。

  同年10月15日,周某在自己的網銀上發起授權簽約的業務請求,在此過程中,陳賢塘一直以為授權後周某只具有查詢許可權,並未注意銀行頁面彈出的風險防範提醒顯示其中還包括支付許可權。在獲得授權後的1小時內,周某將陳賢塘卡裏的54.99萬元轉走。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原告與被告銀行的儲蓄存款合同合法有效。原告的網上授權行為是本身自願行為,且在該交易行為過程中,被告銀行的網銀作業系統已數次提醒風險防範。因原告仍同意授權點擊確認,網銀互聯成功後,被告銀行根據系統接收的交易指令,轉走原告賬戶存款。該轉賬交易應視為原告自己所為,應由其自行承擔民事責任。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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