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郵儲銀行原行長陶禮明等涉嫌挪用公款3.4億受審
- 發佈時間:2014-10-29 16:26: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鄭州10月29日電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以下簡稱中郵儲)原行長陶禮明等三名中郵儲高管人員因涉嫌挪用公款、受賄、貪污等罪名,29日在河南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受審。檢方指控,三人挪用公款達3.4億多元用於對外投資,並謀取個人利益。
經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逐級指定,2013年12月,河南鶴壁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曾任中國郵政儲匯局局長、中郵儲行長陶禮明涉嫌受賄罪和挪用公款罪,原中郵儲代理託管部總經理兼中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李春太涉嫌挪用公款罪和貪污罪,以及原中郵儲代理託管部副總經理孫麗娜涉嫌挪用公款罪進行了並案偵查,並於近期起訴至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
根據檢方指控,2000年至2004年期間,陶禮明與李春太商議後,由李春太安排孫麗娜先後8次超發憑證式國債,共計4.2億多元。三人將其中7次超發國債中的3.4億多元以單位名義,陸續轉出用於對外投資,並謀取個人利益。截至案發,向中郵儲國債專戶回款共計3.6億多元,尚有4271.8萬元未歸還。
此外,檢方還指控了陶禮明一些受賄犯罪事實。根據指控,陶禮明利用曾任中國郵政儲匯局局長、中郵儲行長的職務便利,在郵儲銀行相關業務、人事安排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1534萬元、美元99萬元、歐元1萬元。
檢方指控,陶禮明利用中郵儲開展“新農村基層建設專項融資”業務,在明知一些專項融資項目不符合條件的情況下,仍批准辦理融資業務,先後幫助江蘇交通、湖南高速等6家融資客戶融資109.5億元。至案發前,陶禮明從融資客戶分得好處費230萬元。
(原標題:中郵儲銀行原行長陶禮明等3高管涉嫌挪用公款3.4億多元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