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災區在重建中再生並超越——專家解讀國務院通過《魯甸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
- 發佈時間:2014-10-24 21:33:3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10月24日電(記者 王立彬)10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魯甸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明確了居民住房恢復重建、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基礎設施建設、生態修復、災害防治、特色産業發展6項重點任務,提出力爭用3年時間,實現戶戶安居、家家有業、鄉鄉提升,使災區基本生産生活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水準全面恢復並超過災前水準。
國家行政學院應急管理培訓中心教授李雪峰博士説,魯甸地震震級不高、傷亡巨大,凸顯當地發展落後與民生貧困的現實。《魯甸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提出兼顧當前和長遠,就是要把群眾生活、住房恢復重建、損毀自然生態修復、地質災害防治等當務之急,同産業發展、新農村建設、扶貧開發、新型城鎮化建設等中長期發展規劃結合起來。既要確保災區群眾過冬萬無一失,又要創造經濟社會新生的“春天”。
專家認為,落實《魯甸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提出的統籌解決問題,就要在災區重建過程中,把國務院關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以及正在啟動“十三五”規劃編制、國務院扶貧規劃等銜接起來,形成中長期的“合力”。中國災害防禦協會副秘書長金磊認為,必須結合地區減貧脫貧與可持續發展,促進整個社會的發展進步。
規劃提出力爭用3年時間,使災區基本生産生活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水準全面恢復並超過災前水準。李雪峰認為,這將為三年後的長遠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當地經濟社會發展不僅要超過災前水準,還不能在區域經濟發展中“掉隊”。“特別是住房恢復重建,要在吸取經驗教訓基礎上,為類似地區舊危房片區改造發揮示範作用,為其他地區有關規劃提供借鑒和思路。要舉一反三,在未來最大程度避免類似低震級、高傷亡的不幸重演。”
規劃提出,根據災損規模和災區實際,中央財政加強對恢復重建的資金支援,重建資金實行總量包乾,由雲南省統籌使用。“這有利於進一步發揮地方政府靈活性和積極性。重建資金包乾,雲南省統籌使用,要在簡政放權大環境下層層包乾、層層驗收、層層問責,培養災區經濟再生能力。”李雪峰説。
規劃提出綜合採取財稅、金融、土地、産業、社保等政策,減輕災區企業負擔。李雪峰説,造血、減負等各項政策整合是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在摸索新的重建方式同時,實踐證明成功的辦法要堅持完善發展,如對口支援,中央可以不“接郎配”,但雲南省要積極主動,銜接兄弟省區市、中央企業、社會資本。“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又是發展不平衡的大國。西部地區走出貧困,走出災難,重建再生,是我們的共同責任。”
規劃提出調動市場和社會力量,充分發揮地方政府和群眾主體作用。中國扶貧基金會秘書長劉文奎認為,社會力量參與災後重建工作十分重要,地方政府要做好協調服務工作;公益組織要積極主動與政府規劃銜接。災後重建很難一蹴而就,應有三到五年準備。魯甸地區貧困面大,社會組織在受災群眾建房方面可以給予更多實實在在的幫助,引導受災群眾理性把握建房節奏,以免抬高價格,增加災區民眾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