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産仲介跑路折射監管漏洞
- 發佈時間:2014-10-24 08:35:43 來源:福建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李倩倩
今年8月底起,遼寧、吉林、陜西等19個省區市,“興麟係”房産仲介公司相繼“蒸發”,涉及金額數億元。近日,“興麟係”房産仲介董事長吳秉麟及6名高管被批捕。
近年來,房地産仲介違規經營行為持續多發,房産仲介糾紛成為各地消費者投訴熱點。儘管主管部門多次對二手房市場交易秩序進行專項整治,要求建立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制度等,但尚未從根本上杜絕此類卷款跑路事件的發生。
現有法律法規對主管部門的職責許可權等未作出明確規定,使得監管部門對房地産仲介的管理長期處於被動應付的狀態。而相關懲戒措施不嚴,違規成本較低,又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仲介機構和從業人員的違規行為。根據2011年出臺的《房地産經紀管理辦法》,對房地産經紀機構擅自劃轉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的處以3萬元罰款。相比從房産交易中獲取的巨大收益,處罰金對仲介違規行為難以起到威懾作用。
此外,仲介機構準入門檻較低,行業魚龍混雜。在一些地方,房地産仲介只需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即可,沒有專門的部門對其備案和經營情況進行監管,一些“皮包公司”基本處於自由放任的狀態。
當下,應儘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對房地産仲介的市場準入、違規處理等做出更明確的規定,進一步理順對房屋仲介的管理機制,明確管理主體和職責許可權,使房屋仲介管理制度化、規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