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放價格機制紅利 惠及百姓民生福祉
- 發佈時間:2014-10-23 07:35:21 來源:南昌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釋放價格機制紅利,惠及百姓民生福祉。昨日記者從省發改委召開的《進一步深化價格管理改革》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到2020年(爭取在2018年前),我省將完成放開非公立醫療機構服務價格、放開民辦教育收費等“所有”惠及民生的價格改革,形成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政府重點監管價格行為的管價機制。
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
民辦學校收費不設限
“價格改革涉及千家萬戶,未來幾年省內將減少政府定價項目,下放價格管理許可權,特別是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省物價局局長葉柏青説。據了解,從今年起至2020年,取消低價藥品最高零售價,建立低價藥品清單制度;放開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和自考助學教育收費;放開民辦教育收費 ,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核定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放開部分仲介和專業服務收費:房地産諮詢服務收費、律師及基層法律服務收費、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諮詢、招標代理、勘察設計、工 程監理服務以及在專利代理、報關、非強制性産品品質體系認證、金銀飾品品質檢驗、回國人員科研啟動基金評審等專項服務價格。
患者“用腳投票”
非公立醫院不會漲價
長期以來,困擾人們看病難問題的一個重要因素是公立大醫院的服務供不應求。為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健康服務業領域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作用,本次價格改革將放開非公立醫療機構服務價格。那麼放開價格後,是否會出現亂漲價的情況?省物價局副局長成華表示,目前我省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服務的市場佔有率較低,在與公立醫療機構競爭中仍處於弱勢地位。放開非公立醫療機構服務價格後,由於在基本醫療服務上與公立醫療機構存在競爭,其基本醫療服務的價格會與公立醫療機構基本銜接,因為基本醫療的定價受醫保報銷政策控費的限制,從非公立醫療機構的實踐來看,一般都是參照公立醫院來定價,如果在服務品質相同或相近前提下,價格的高低不同,患者自然會“用腳投票”,所以不會出現集中漲價局面。但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個性化、特色化等非基本醫療服務價格,將根據市場供求、支付能力等因素自主確定。
居民用氣階梯計價
大多數家庭不增加負擔
“2015年底前,將統一對我省所有已通氣城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引導居民合理用氣、節約用氣。”省物價局副局長黃海根表示,我省實施居民階梯氣價,將注意保障基本與反映資源稀缺程度相結合。對於居民基本生活用氣需求,實行相對較低價格,絕大多數居民家庭用氣不增加負擔,確保低收入困難群體家庭基本生活水準,不因實行階梯氣價而降低;對超出基本生活用氣需求的部分,適當提高價格,以反映天然氣資源稀缺程度。同時,注重補償成本與公平負擔相結合。居民生活用氣價格總體上將逐步反映用氣成本,減少交叉補貼。同時,公平用氣負擔,用氣多的居民多負擔。據介紹,明年三季度,省發改委將召開全省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實施方案聽證會;明年四季度出臺全省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實施方案。
“曬”涉企收費清單
小微企業相關收費長期免單
我省還將進一步減少和規範涉企收費,把暫免小微企業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改為長期措施;清理取消一批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建立涉企收費清單管理制度,所有收費納入清單,對外公開,接受監督。清單外的一律不得收費,清單內的逐步減少數量。加大對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亂攤派行為監督檢查的力度,加強社會和輿論監督。同時,我省將改進藥品價格管理方式,完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按照國家部署,結合醫改進程,對藥品價格從管理最高零售限價轉為管理醫保報銷支付價格,形成“政府間接引導、醫保約束費用,市場形成價格”的新機制。
□記者 萬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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