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條!科技新政360度激活創新鏈
- 發佈時間:2014-10-23 01:30:36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很振奮。自主創新33條出臺,對我們工作在長沙科技系統一線的管理者來説,真是拿到了實實在在的‘尚方寶劍’。”10月21日,手中攥著剛剛印發還透著油墨香紅頭文件《關於強化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加速轉型創新發展的意見》的長沙市科技局局長胡石明,見到記者滿臉喜悅。
這是長沙近年來首度發佈旨在360度全方位激活創新鏈條上每一要素的最高層面的政策性文件。《意見》包括九部分,共計33條,在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創新、強化企業自主創新主體地位、激發科研院所産業創新支撐、創建科技金融服務鏈等方面進行了大膽改革創新。因其緊緊圍繞“自主創新”,也被科技人員親切譽為“自主創新33條”。
“懷胎”四年 “誕生”自主創新綱領性文件
長沙市委市政府政研室、長沙市科技局等相關職能部門人員的喜悅是“複雜”的。綱領性文件的出臺,他們付出了大量的努力。早在2011年,長沙市就開始醞釀出臺激勵自主創新的一系列綱領性政策性文件,但因為各種原因,這些意見並未出臺。
“在全球經濟下行壓力下,長沙不可能獨善其身。我們也面臨高新技術産業增長放緩、研發投入徘徊不前、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不足等諸多制約城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難題。”胡石明説,“這兩年,長沙、株洲、湘潭三市,積極爭取創建長株潭國家級自主創新示範區。抓住這一良好契機,結合我們這幾年在國家先進創新城市‘取經’的結果,科技局與市委政府有關廳、室一起,制定了這個未來5年長沙自主創新提升的綱領性文件。”
《意見》明確:到2017年,全市研究與開發經費投入要佔到GDP的2.5%以上,全市科技進步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達55%以上。到2020年,全面建成創新型城市,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高新技術産業總産值達10000億元以上,其增加值佔GDP比重達30%以上,全市科技進步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達60%以上。
目標很具體,33條每一條也都不含糊。該市對企業獲批創新平臺、産業孵化器載體、科技人才創業、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等原有支援力度進行了翻倍的資金與政策支援,並在其中近半的條款中,對原有激勵政策中不曾出臺的內容進行了細則描述與規範。
讓科技局工作人員高興的是,有了這些“明文規定”,科技經費的發放,更規範化了。比如,第9條“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中指出,對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的年度科研經費投入總量及其佔主營業務收入比例排名前各100名的“雙百”企業,市科技計劃予以優先立項,並在同等企業立項支援的基礎上增加經費。在以前,如果要做出增加立項支援金額額度的決定,往往需要經多個部門的流程審批,不僅繁瑣,還易因金額增加而引起不必要的質疑。有了這項條款,今後“按章辦事”即可,流程簡化,也避免爭議。
破舊立新 科技體制機制改革進一步實質化
兩年前,中南大學22歲教授級研究員劉路事件曾在全國引起強烈反響。人們對舊有科技系統職稱評價機制的不滿,與改革不適應發展需求的科技體制機制的熱切希望,隨之放大。這些“敏感”問題,怎麼改?《意見》給予了實質性回答。
《意見》首次將轉型創新發展各項科技創新指標納入市對區(縣市)、園區的績效考核,創新了高校、科研院所職稱評定體系,明確要求增加專利、技術轉讓、成果産業化等職稱評定要素的比重;提出對在長高校、科研院所服務長沙創新發展情況進行評價,並按照評價結果確定科技支援的力度。
條文對財政資金使用、人才管理、成果收益分配等科技體制改革熱點問題一一標注。《意見》提出打破行政壁壘,整合財政資金,政府科技投入採取有償和無償相結合,對重大創新項目建設實行財政資金競爭性安排的機制;“科技特派員”將正式助力科技型企業,共建的協同創新機構、臨時技術攻關團隊,實行人才柔性流動管理;明確了“成果收益”的利益分配:科技成果處置權和收益權,對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凈收益可按70%的比例歸屬成果完成人和團隊,對政府科研資助項目所形成的科技成果轉化的收益按政府出資比例歸完成人。
拓寬人才流通渠道,加快科技成果産業化,讓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企業三方獲利共贏,對著力解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率不高的矛盾,都將起到刺激性作用。
面面俱到 打通自主創新全“創新鏈”
《意見》的編撰,清晰地呈現出全創新鏈的關鍵元素:企業主體、高校科研院所、園區孵化器、人才、金融、成果轉化機制。
位於寧鄉經開區的飛翼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國礦山綠色膏體充填行業的領頭羊。細讀紅頭文件,董事長張澤武很興奮。他認為,33條對於真正的科技型企業來説,是重大利好。“33條既積極扶持中小型科技企業的成長,也重點關照到了科技創新能力強的企業,沒有‘撒胡椒面’。這對於長沙市樹立科技領軍型企業,帶動其他科技型企業的共同發展,十分有利。”張澤武説。
他還告訴記者,新設立高新技術企業研發引導資金、對“雙百”高新技術企業優先立項、對獲批創新平臺企業的支援翻倍、資金支援傾向高新技術和技術先進服務企業,鼓勵企業使用、租賃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鼓勵企業加快建設以應用技術和産業化為主,政産學研協同創新的工業技術研究院、鼓勵共用公共科技平台資源、促進科技成果在長轉化等相關政策,均引起了他們的高度關注。
數據顯示,長沙的專利申請及授權量一直穩居全國前十,但技術交易合同金額在全國創新型城市中卻只居第四梯隊,説明成果轉化還有很大空間。在如何從各角度挖掘並促進成果轉化上,《意見》下足了功夫。如,整合提升省級以上高新技術産業園區、特色産業基地等,實現錯位發展,形成創新型産業集群。特別提出“加強軍民融合協同創新”,胡石明解釋,這也是結合了當地雄厚的“軍用科技”優勢,提出的特色型創新。長沙擁有國防科技大學、中電48所等優質的軍工高校、企業資源,自然“背靠大樹好乘涼”。加強軍用技術在合理範圍內的“民用”轉化,有望成為長沙新的經濟增長點。因此,《意見》中明確了對軍用技術轉移合作項目和“軍轉民”産業補助的具體條款。同時,借助軍工技術,大力扶持移動網際網路、北斗導航等電子資訊産業,為長沙打造新的千億産業。
連續舉辦了七屆,面臨“七年之癢”的金字招牌中國(長沙)科技成果轉化交易會,走向了更為成熟的新階段。今年,科交會不僅積極吸引各方“科技大咖”攜成果來長沙轉化,更積極走出長沙,帶領長沙的科技型典型企業外出“取經”,找先進科技成果來長沙轉化。在人才方面,意見加大了對科技人才創業的支援力度,新增市級科技創新示範團隊認定,新設立了創業投資引導基金。
科技創新型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很大的困擾是缺乏創新發展資金。為了讓中小微企業儘量“不差錢”,長沙通過《意見》明確構建了“創新創業金融服務鏈”,新設市級科技風險補償資金,對長沙科技型企業創新活動的信貸、股權投資、擔保、保險等業務,實際發生損失的,按本金中最終損失部分、代償和賠償部分的30%給予風險補償,最高可達200萬元。新設市級科技保費補貼資金,並積極開展科技保險工作,試運作“研發設備保險”“産品研發責任險”等多險種,以儘快形成科技保險服務和産品體系。長沙智慧財産權工作一直名列全國前茅,《意見》則細化提出了探索建立智慧財産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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