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副手銬看台灣司法制度細節
- 發佈時間:2014-10-21 00:29:45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當一個人被戴上手銬,就意味著失去了自由。人們經常在電影電視裏看到警察擒拿犯罪嫌疑人、給嫌疑人戴上手銬的場景,殊不知在台灣,一個人即使被宣佈逮捕,也有可能不用被戴上手銬。
之所以談起這件事情,起因是食品安全事件。大概一個多月前,台灣強冠公司被查出販售餿水油(也就是大陸所稱的地溝油)、皮脂油混制的食用油,引起島內外的震動和消費者的驚慌。這個案件剛剛偵結,10月8日,台灣檢方又查獲頂新旗下的正義公司以飼料用油混充食用豬油的案件,至少波及下游230家食品業者。
這下不得了。因為頂新名氣太大了,大陸消費者耳熟能詳的康師傅速食麵就是頂新的産品,頂新的産品在台灣也是遍佈大街小巷。
10月16日晚,台灣彰化地檢署傳喚前頂新制油公司董事長魏應充等人到案説明情況。魏應充自從公司闖下大禍,連日來一直在向大眾道歉、並採取各種補救措施,所以檢察官一傳喚,他立即就來了。
檢察官傳喚嫌疑人,在台灣被稱作開偵查庭。偵查庭有兩種結果:如果檢察官認為嫌疑人態度還算老實,出去後也不會有不良後果,不耽誤案件的繼續偵辦,就會當場放人,以後嫌疑人要隨傳隨到;否則,檢察官會當場逮捕嫌疑人,並立即向法院提交申請,要求將嫌疑人羈押,這叫聲請羈押。
因為台灣的檢察官沒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權力,必須經過法院審理裁決。法院審理,是允許控辯雙方當庭辯論的,結果也有放與不放兩種。為了提高效率,台灣有的法院會連夜開庭,以決定嫌疑人是否該羈押。
魏應充的偵查庭開了3個多小時,直到晚上11時40分才結束。彰化檢方認為如果把魏應充放了,他有可能會串供、毀滅證據,因此當場將其逮捕,並緊急製作法律文書,向法院聲請對魏進行羈押。
這時候就出現了手銬的問題。台灣媒體發現,魏應充被逮捕了,竟然沒戴手銬,魏還刻意把雙手一左一右伸入衣服口袋,顯示手的自由。媒體於是質疑,魏應充受到了特殊照顧。
對此,彰化地檢署一位檢察官解釋説,根據台灣的相關法規,經傳喚、自首或自動到場,檢察官于訊問後諭知當場逮捕者,可以不用戴上手銬。
彰化地檢署的工作效率很高,16日晚11時40分結束偵查,一個半小時後,17日淩晨1時10分,他們已經製作完畢法律文書。
彰化地院原本可以連夜開庭,但魏應充不同意,要求白天開庭。對於這個要求,法官同意了,決定上午9時30分開庭。
9點30分,法庭先審同案嫌疑人曾啟明,11時結束,輪到魏應充。這個時候,他被戴上手銬,在法警的戒護下進入法庭。進入法庭時,魏應充用外套蓋住了被上銬的雙手。
這一次開庭,控辯雙方進行了激烈的辯論,開到下午2點40分,魏應充大聲喊“餓了”,要求吃東西。法官同意,讓法警為他送上點心充饑。
庭審進行了5個多小時,3名法官經過評議達成共識,認為魏、曾2人涉嫌重大,且滅證事實明確,當場裁定收押禁見。二人隨後被戴上手銬,由囚車載往看守所。
進了看守所,就到了晚飯時間,本來所方為嫌疑人準備的是咖哩雞飯,但在得知魏應充吃素之後,就幫他外叫了一個素食便當。
以上就是筆者所了解到的本案的一些細節。油品事件爆發後,頂新集團、魏應充在台灣幾乎是人人喊打,事實上在魏應充在進出地檢署、法院的過程中,圍觀的民眾也是一路斥責和叫罵,可以説民憤極大。但是,台灣的司法機構嚴格按規定辦事,不必戴手銬就不戴,你不想晚上開庭那就白天開,你不想出醜用衣服擋住手銬也可以,你餓了就給你點心,你不吃葷食就給你準備素食。
這樣的辦案效率和針對嫌疑人的態度,在筆者這個大陸人看起來,還是很感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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